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切实推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近期,池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根据《安徽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暂行办法》,协助池州市交通运输局制定了《池州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信用分级监管考核办法(暂行)》。该办法旨在全方位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信用分级管理,以百分制考核实现对行业的精准化、差异化监管,即严格遵循国家政策导向,又紧密贴合行业监管实际需求。

《池州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信用分级监管考核办法(暂行)》以信用考核为核心,采取百分制量化考核,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信用等级细分为优秀(AA级)、良好(A级)、合格(B级)、基本合格(C级)、不合格(D级)五个等级。依据信用评级结果,池州市将对企业实施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措施,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在申请办理车辆更新、新增运力、扩大经营范围等事项过程中享受“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以及优先推荐评先评优,激励企业持续保持良好信用记录;失信企业,将加大监管频次与力度,限制其参与特定项目,督促整改提升。

这一创新举措,使交通运输部门能够精准制定并实施差异化执法策略,不仅彰显出严格规范的执法风范,还体现出文明公正的执法态度。同时,该举措有效革除传统监管模式弊端,依据信用评级合理降低对优质企业的检查频次,营造宽松环境,减轻企业负担,增进政企互信与合作。《池州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信用分级监管考核办法(暂行)》制定实施以来,池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深度融入,迅速响应,积极推动池州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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