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姓车,出生在广东深圳,今年45岁,35岁那年我就从事的保姆这行职业,如今我也做了十年,这十年里,我也挣了一些钱,生活也没有以前过得那么苦了。
我出生在一个很偏僻的农村里,家庭特别的穷,而且我老公身体也不怎么好,每个月也挣不到什么钱,在我孩子快上初中的时候,我就选择了回到工作上,因为我觉得光靠老公这一点钱,根本就养活不了一家人,生活只会越来越苦,为了孩子和家人我必须要亲自去工作,这样才有机会过上好的生活。
那时候我以为找工作很容易,结果发现没有文化,根本就找不到一份好的工作,后来我就选择了去做保姆,因为只有保姆这份工作合适我,我做不了,而且人家也不要我,所以我做保姆都是逼不得已的。
那时候我也挺嫌弃保姆这行职业的,因为我觉得保姆的工作很低级,整天要去照顾别人,但后来做了之后,我才知道其实保姆工作也挺好的,不但工资高,晚上自己还有很多时间去做其他事情,因为我做保姆这些年,都是很轻松的,只要做完自己的工作了,剩下的时间都是自己的,这我觉得挺好的,虽然保姆这行职业很不起眼,很低级,但对我来说,只要能挣钱,不管什么工作都是好工作。
原本那几年我的工作很轻松的,但后来我换了工作之后,工作就没有之前那么轻松了,每天都要无时无刻照顾别人,还要做很多事情,晚上也没有时间去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了,不过我也没有抱怨过,因为工资比之前高了很多,以前轻松的时候,我每个月能拿6000,后来辛苦了之后,我每个月都能够拿到8000,而且自从拿了这份工资之后,我就很拼命地去做,我想通过这种努力,要更多的钱,更多的奖金,这样以后我们的生活就不用愁了。
当时我照顾的是一个老年男雇主,他已经六十多岁了,他人特别的善良平时对我也很好,在他家做保姆,我也感到很开心,虽然很辛苦,但是想到每个月能够拿到那么多钱,我也心满意足了。
那时候我每天的工作量特别的多,要做到晚上12点才能回家,因为雇主身体不怎么好,所以要等到他睡着了才能够回去。
后来做了两年后,雇主觉得我整天跑来跑去很麻烦,然后就提出让我做他的住家保姆,这样我就不用跑上跑下了,而且以后我也能够跟他同吃同住。
当时我很不愿意,因为我觉得住家保姆太亏了,后来他为了让我安心,就说把工资涨到1万,听到1万工资的我,立马心动了,因为我工作了那么多年,从来都没有拿过那么高的工资,最高也就8000而已,要是我能够每个月拿到1万,那我是不是离好日子不远了?
然后我问雇主:“如果我答应做你的住家保姆,你是不是会像以前那样对我好?不会向我提出过分要求,他会满足我的要求。”
雇主说:“你有什么要求尽管说,就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就行了,不用客气,只要你照顾好我就行了。”
看到雇主这么好说话,我突然想在他身上捞到一些好处,然后我又对他提出了三个要求,他那时候也欣然地答应了,因为他以为我的要求不过分,结果他听完之后,立马对我说:“你走吧,我不请你了,我接受不了你的条件,请你以后不要出现在我的面前。”
说完我直接被他赶了出去,当时我一脸懵,我不明白雇主为什么要这么做?明明我的条件不过分,而且他那么善良,不应该满足我的要求吗,为何要辞掉我?平时我也任劳任怨照顾他,可他却不近人情,不想让我赚钱,真的是,太没良心了。
今天我就为大家讲讲我提出的要求,相信大家看了之后,都会觉得我的要求很合理,而且我希望大家看了之后,能够替我讨回一个公道。
我对雇主提出的要求如下:
第一:以后我的零花钱都由雇主承担,每个月只需要另外给3000块钱就行了。
我觉得做住家保姆是一件有风险的事情,因为我有了家庭,如果我整天跟其他男人共处一室,那我老公肯定会误会,所以这点钱也算是给我的补偿,反正雇主有钱,他也不差那3000块钱,只要他答应给零花钱,我也会任劳任怨的照顾他。
第二:雇主必须答应让我的老公孩子搬过来跟我一起住。
我这么做都是为了不让我老公对我产生误会,这样我也能够安心地工作,平时也能够照顾自己的家人,而且嫁给我老公那么多年,我从来都没有跟他分开过,所以我不希望做的是家保姆后,要和他们分开,我怕分开久了,我们夫妻感情会变淡,所以我希望雇主能够理解一下。
第三:雇主要另外给一份工资我老公。
然后我老公搬来这里住之后,肯定是无法再工作的了,所以我觉得雇主应该多给一份工资,我老公,当然,我老公也不会白白拿这一份工资,而我也会做一些家务,但是雇主不能提出要求,只有我能提出要求,毕竟请了我做住家保姆,我最大,所以雇主一定要做到这一点,这样才算是一个好雇主,我也会付出真心每天好好的照顾雇主。
我就这三个要求,难道过分吗?这都是很合理的,我冒着风险给他做住家保姆,难道我提出要求不应该吗?所以我觉得雇主太小气了,听完我的要求,就直接辞掉我,还把我赶了出去,我都不知道我做错了什么,做保姆这些年,我从来都没有受过这样的委屈,所以这个雇主真的太让我失望了,他根本就不是真心请我这个保姆做事,而是想要请一个免费保姆,然后想趁机得到我,毁了我的婚姻,真的是太坏了,以后我再也不照顾这样的雇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