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根据郑州市政府《关于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提示告知如下,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政府禁限放烟花爆竹工作。

一、允许燃放时间

(一)1月22日(腊月二十三)早7时至23时;

(二)1月28日(除夕)早7时至1月29日(正月初一)凌晨1时;

(三)1月29日(正月初一)至2月2日(正月初五)每日早7时至23时;

(四)2月12日(正月十五)早7时至23时。

重污染天气期间和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允许燃放区域

燃放烟花爆竹应当在室外、空旷、平坦、非人员密集的地点、区域。

三、禁止燃放区域

居民住宅楼道、阳台、楼顶等;党政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机场、车站、桥梁、输变电、燃气、燃油等交通枢纽和设施安全保护区;山林、景区、绿地、水源等重点防火区以及政府规定的其他区域。

四、禁止燃放种类

禁止燃放危险性大、含高敏感度药物的烟花爆竹,如:拉炮、摔炮、砸炮等;禁止燃放主体升空的烟花爆竹,如:礼花弹、旋转类、双响炮等;禁止燃放“三无”产品。

五、违规燃放法律责任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应急、公安等部门将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需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广大市民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举报,查证属实的,我们将对线索举报者进行奖励和严格保密。举报电话:110、12345。

郑州市公安局

郑州应急管理局

郑州市市场监管局

郑州市交通运输局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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