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华保险”)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全涉嫌贪污、受贿案有了新的进展。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该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全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李全利用担任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以及新华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同时,李全还利用担任上述职务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同样特别巨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检察机关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李全,1963年8月出生,拥有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本科学位和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货币银行专业硕士学位。他的职业生涯始于1988年,先后在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正大国际财务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职。2010年3月,李全加入新华保险,担任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19年6月,他担任新华保险临时负责人,同年8月起担任新华保险首席执行官、总裁。2023年4月,李全的新华保险董事长任职资格获核准。然而,就在担任董事长不到一年后,李全于2023年8月因年龄原因辞去了一切职务。
值得注意的是,李全并非新华保险近年来唯一落马的高管。早在2023年12月,新华保险原董事长万峰因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0万元。而李全在卸任8个月后,于2024年4月因疑似失联受到关注。
2024年9月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李全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通报称,李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背组织原则,在职工录用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国有金融机构从业便利大肆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兼职取酬、超额领取薪酬;毫无纪法底线,肆无忌惮“靠金融吃金融”,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获取投资机会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肆意侵吞公共财物,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
李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全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新华保险作为一家老牌保险公司,近年来却频频因高管腐败问题而备受关注。从关国亮到万峰,再到如今的李全,三任董事长接连“落马”,不仅恶化了公司的政治生态,也对公司的经营效率产生了极为负面的影响。自万峰落马以来,新华保险的经营业绩出现大滑坡,公司营收和净利润均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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