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长、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因京华城容积率案、民众党政治献金案起诉,原获7000万元交保,检方2度抗告成功,台北地院2日改定羁押禁见。柯文哲等4人抗告失败,确定羁押3个月。北院表示,承审京华城案的合议庭已于日前通知具保人提供账号资料,以利办理退保作业。
除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的7000万保金外,还有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的1亿元、台北市议员应晓薇的3000万元、李文宗的2000万元,总共加起来2.2亿元,也依法由北院办理退保归还具保人,本人不必亲赴法院办理。
《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撤销羁押、再执行羁押、受不起诉处分、有罪判决确定而入监执行或因裁判而致羁押效力消灭者,免除具保责任。被告及具保证书或缴纳保证金之第三人,得声请退保,法院或检察官得准其退保,或由法院、检察署主动发还予原具保人。
柯文哲的7000万元保释金中,其中3000万元是黄国昌妻子出面具保,且黄国昌事后说明,他感谢一群好朋友,且他本人没有出钱。
柯文哲也在第二次接押庭表示,因存折都被检察官扣押,3000万是向黄国昌借的,不好意思一直借,才会想在上班日银行一开门时,和陈佩琪到银行临柜领出归还。
黄国昌妻子高翔于去年12月27日提交3000万元保证金,至今年1月15日共20天,如当天即领回本金,可外加1万余元利息;陈佩琪则于去年12月30日提交4000万保证金,到15日共17天,也可领到1万余元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