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大庆市萨尔图区法院

为了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及时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经申请执行人申请,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承诺:向法院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申请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承诺自愿支付该财产线索执行回款的10%的悬赏金。

举报电话:康法官 0459-6680210

被执行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承诺:向法院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申请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承诺自愿支付该财产线索执行回款的20%的悬赏金。

举报电话:康法官 0459-6680210

被执行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承诺:向法院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申请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承诺自愿支付该财产线索执行回款的5%的悬赏金。

举报电话:康法官 0459-6680210

本院郑重承诺,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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