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流浪猫狗

它们曾经也是人们怀中的宝贝

却因各种原因被遗弃

成为城市的边缘群体

2024年12月的一个周末,在一个公益领养活动的现场,救助人裘女士正热情地向路人推荐她救助的流浪猫“芝麻”:“这只小猫是‘社牛’,“可以随便拍照、随便亲、随便抱,只要有吃的。”然而,谁又能想到,这样一只活泼可爱的小猫,也是无家可归的流浪猫之一呢?


裘女士告诉我们,“芝麻”是她2024年5月在自家小区捡到的流浪猫,当时还有三只同胞兄弟姐妹一起被遗弃。后来,她从邻居口中了解到:是小区附近的打工人,因为工棚里面有老鼠,所以养了一只母猫散养,不做绝育,一窝一窝地生。幸运的是,现在“芝麻”的三个兄弟姐妹都已经被领养,暂时有了安定的生活。但裘女士坦言,即使成功被领养,小猫也不一定能过上安稳的生活。她家中的另一只小猫“奶瓶”就是一个例子。

“奶瓶”是裘女士在2023年捡到的流浪猫,最初活泼亲人,然而,上一任领养人却以“跑酷影响睡觉”为由,让猫咪晚上待在航空箱里过夜。这样的饲养方式导致“奶瓶”变得非常胆小,最终又被弃养。裘女士无奈地说:“他就很突然地对我说他想要退养,原因是说他要搬家。我问他是要搬离上海吗?他说没有。”


随意弃养猫狗的情况并非个案。在一个宠物领养平台小程序上,记者看到了各种各样的弃养理由:不会养狗就弃养、嫌猫吵、猫太掉毛了等等,而弃养对于动物来说,无疑是致命的。除了对动物直接造成伤害,弃养也会加重社会管理的负担。一方面,流浪动物的无序繁殖对社区构成潜在隐患;另一方面,救助人士也背负着更重的时间、金钱成本,并面临“道德绑架”。一位流浪狗救助基地的负责人表示,往他们基地偷偷扔猫狗的人屡见不鲜,甚至有一次因为一只带有犬瘟的小狗被扔进来,导致七八只狗受到感染,救回四条已属不易。

那么,宠物主人的弃养行为是否能被约束呢?事实上,2011年实施的《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27条明确规定“养犬人不得遗弃饲养的犬只”。不过在条例实施后9年,也就是2020年,上海才处置了首例遗弃犬案。这条被遗弃的狗狗被发现时已经受伤,找到狗主人吴某时,他却说养了18年,实在不想要了。根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浦东公安对吴某处以罚款500元,并吊销《养犬登记证》,收容犬只的行政处罚。

既然上海对遗弃犬只有法可依,为什么主人因遗弃犬只受到处罚的案例极为罕见,依然有许多宠物犬被随意遗弃?法律业内人士坦言,究其原因就是宠物登记制度、许可制度的不完善。“这种判例相对比较少。因为在实际情况中,宠物主人可能考虑到成本方面的问题,有的做了养犬登记,有的也没有做。那如果对于没有做犬种登记这种情况的话,如果发生了丢失或是弃养,我们没办法去追根溯源找到相应的宠物主人,也没办法去追责宠物主人。”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业内人士建议通过立法从源头进行管理。“上海领养日”平台创始人袁惠晶提出:“所有的猫狗都应该合法正规去繁殖,打好芯片,做好系统录入。有一个平台或者是官方的、政府的机构做到第三方监管,每一个猫狗都能做到溯源。”

同时,市人大代表也建议将上海养犬管理条例扩大到养宠条例。市人大代表潘书鸿表示:“目前我们上海只有一个养犬条例,对其他宠物是没有法律上的明确界定的。是否能够扩大到宠物饲养条例?这样的话就能够涵盖其他的一些除犬类之外的动物饲养。”市人大代表姚海嵩也强调:“从法律角度而言,我们希望有一套建立负责任的饲养宠物或文明养宠的规则来明确宠物主人的责任。”

看看新闻记者: 刘黎明 冯家琳

编辑: 董冰茜

责编: 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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