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支持起诉为农民工撑腰(主题)

河南自贸区郑州片区检察院“检护民生”解“薪”事(副题)

法治日报记者 赵红旗

“工程承包方已经按照项目进度,结算了工人工资,大伙儿可以安心回家过年了。”1月13日上午,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刘彦杰和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人吴保磊一进入瑞丰小区建设工地,施工队负责人张红超便笑呵呵地迎上前说。

“岁尾年初,劳动监察部门都要集中开展欠薪整治专项行动,确保农民工安心回家过年。近日经过排查,这个工地没有欠薪行为,我们也没接到欠薪投诉。”吴保磊一边翻阅施工队人员名册一边说。

吴保磊把手中的人员名册递给刘彦杰说:“我们再看看工资结算清单吧。”刘彦杰点头道,“再找几名工人问问情况。”一旁的张红超笑着说,“你们查看什么资料都可以,也可以按照人员名册上的名单随机抽查了解情况。自从刘检察官到工地给我们宣讲了那起欠薪案后,对建设方、承包方、施工方触动都很大。”


图为《法治日报》记者(右一)随同检察干警在建设工地了解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通讯员 许泷允 摄

“建设工程项目用工量大,但随着工程进度,农民工流动性也大。比如,地基打好后进入下一个施工程序,前期务工的农民工就要退场。受工程款拨付时限影响,有时候,施工方负责人给农民工打了欠条,等工程款到位后再支付。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这起案件就很有代表性。”刘彦杰举起手中的一份材料说。

据刘彦杰介绍,2023年2月,邹某受雇在某项目工地从事劳务。同年7月,邹某施工完毕后,项目负责人与其核算,确认其劳务费为12万元。支付7万元后,以上游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为由,未再支付剩余款项。邹某多次讨要未果,向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剩余款项是劳务费还是工程款?双方争议较大。如果是劳务费,我们就要受理,如果是拖欠的工程款,就超越了我们的权限,而且邹某手头也没有相应的证据材料。我们就将这个线索移交给了区检察院审查处理。”吴保磊说。

2024年8月,邹某向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检察院提出支持起诉申请,请求帮助索要劳务报酬。检察机关受理后,指定刘彦杰承办。刘彦杰带领干警先向邹某询问相关情况,再查看劳务费发放记录,调查核实劳务费结算及支付、工程分发包等情况。

“邹某举证能力较弱,我们通过建立的‘支持起诉+法律援助’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积极协调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派法律援助律师。经细致梳理证据,查明邹某被拖欠劳务费的事实客观存在。”刘彦杰说,检察机关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后,经组织调解,邹某顺利拿到剩余的劳务费,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案件办结后,针对发现的问题,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联合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共同到辖区建设工地宣讲劳动法规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

“过去,我们不知道检察院还能支持起诉,现在知道支持起诉就是‘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要切实维护好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张红超说。

“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解‘薪’事、护民生是检察机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方面,我们通过宣讲典型案例,既能为化解劳动纠纷提供指导和参考,又能对劳动者、用人单位发挥警示作用,让他们知道法律支持什么、反对什么,哪些事情可为、哪些事情不可为,促进更多劳动争议的化解。”刘彦杰感慨地说。

“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劳动监察部门建立了‘人社+工会’劳动争议联合调解机制,通过释法说理、联合调解等方式,努力从源头上化解劳动纠纷。”吴保磊说。

“解决好农民工被欠薪问题,需要健全协作机制,凝聚保护合力。目前,检察机关与人社部门、司法行政机关、法院等单位建立线索移送、联动会商等民事支持起诉协作相关机制,进一步畅通特殊群体维权渠道。2024年以来,依托这些机制,郑州片区检察院已支持20名农民工依法维权,追回被拖欠的工资款60余万元。”刘彦杰说。

记者手记

农民工工资问题,不仅是法律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和民生问题。实践中,农民工群体诉讼能力偏弱,检察机关积极推动多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凝聚保护合力,通过联合调解、支持起诉等方式促进劳动工资纠纷“一揽子”解决,助力优化就业生态及营商环境,为劳动者撑腰,为企业健康发展护航,让公平正义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得到,传递出检察为民的司法温度。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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