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 为切实提高“春运”道路运输企业驾驶人交安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1月14日早上,“春运”启动仪式结束后,肃州分局交警大队联合肃州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在酒泉客运公司组织召开肃州区道路运输企业参加“春运”培训暨动员部署会议。
培训中,首先组织参会人员观看了警示教育片,随后,交警大队民警向道路运输企业负责人、驾驶员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冬季安全行车常识,超载超员、酒驾醉驾、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并要求驾驶员要对自己和乘客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克服麻痹思想,严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文明行车。
培训会就做好“春运”工作做出以下要求:一是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参与“春运”交通安全的第一要务,做好动态监管,强化对车辆、驾驶人的安全管理,认真做好节前客流高峰、节后返程高峰工作,确保乘客出行安全。二是驾驶人要遵法守纪,文明驾车,自觉抵制“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三是“春运”期间各运输企业要加强对车辆的维修和保养,上路前要仔细检查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杜绝车辆“带病”上路。最后,参加“春运”道路运输企业负责人签订了《肃州区道路运输企业2025年春运交通安全承诺书》,通过此次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了驾驶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为群众欢度新春佳节创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