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查源头,查末端?”浙江温州,饭店黄瓜农药残留超标被罚3100块钱,老板不服:“黄瓜不是我种的,应该罚卖蔬菜的人!我开店已欠下许多债务,家里老人患病,希望能免除处罚!”官方回应:考虑是初次违法 已经是按照法律给予的较轻处罚!
(来源:齐壹壹点)
为了让家人过上更好的生活,张先生毅然决定与妻子一同创业,四处借钱开设了一家沸腾鱼庄。
这家小店承载了他们对未来的美好憧憬和辛勤付出。然而,一次意外的罚款事件,却给张先生的创业之路蒙上了一层阴影。
去年12月5日,市场执法人员按照惯例对张先生的鱼庄进行了抽检。原本以为这只是一次例行检查,没想到却查出了问题。
执法人员发现,店里采购的黄瓜农药残留超标,具体数值达到了0.061mg/kg,
而国家规定的标准指标是小于等于0.02mg/kg。因此,执法人员当场开出了罚款3100元的罚单。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罚款,张先生一时之间难以接受。他连忙向执法人员解释,这些黄瓜并不是自己种植的,而是从一家蔬菜批发店采购的,还是由他们的店员直接送货上门的。
所以,张先生认为,既然黄瓜有问题,那么责任应该由蔬菜批发店承担,而不应该处罚自己这个无辜的餐饮经营者。
然而,尽管张先生提供了蔬菜的来源证明,但执法人员仍然坚持对他进行了处罚。除了3100元的罚款外,还没收了他的违法所得58.05元。这样的结果让张先生感到十分沮丧和无奈。
张先生心里非常不服气。他为了开这家鱼庄,已经投入了全部的心血和积蓄,甚至还向亲朋好友借了不少钱。
现在家里老人患病需要照顾,自己年前也刚做过手术,经济状况一直十分拮据。3100元的罚款虽然不算多,但对于他来说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他希望能够得到相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减免处罚或者让蔬菜店承担一半的罚款。
然而,市监所负责人表示,根据法律规定,餐饮经营者对使用的食材负有查验义务,不能使用来源不明、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食材。
考虑到张先生是初次违法且情节轻微,这笔罚款金额已经是酌情处罚的结果。
此事引发了热议,有网友说,黄瓜是饭店自己种的吗,农药残留为什么不从源头查起,为什么?
也有网友说,这与查电摩托车不是“如出一辙”?!做农药的不查,卖农药的不查,用农药的不查,卖黄瓜的不查,不查源头,查末端。该罚的应该是监管部门,让农药超标的蔬菜流入市场,而不是处罚受害者餐饮店
还有网友说,饭店里的黄瓜,农药超不超标,饭店怎么能知道?难道每次买完都去送检吗?农药超不超标,这不是市场监管局的事吗?
我也觉得处罚太苛刻,如果饭店老板不知情,应该免于处罚。他怎么知道蔬菜有农药残留呢?难道饭店还要配备检验员吗?这不应该产地和批发市场的责任吗?
饭店老板有火眼金睛吗?他买蔬菜还能看出有无农药残留?执法部门不是应该跟老板一起去菜市场顺藤摸瓜找出源头再罚真正的罪魁祸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