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公布3起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其中,深圳市市民潘某因举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被奖励3万元。
潘某的举报事涉深圳华富村旧改项目坠亡事故。该案例显示,深圳市市民潘某致电12350热线举报,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华富东西区旧改住宅改造项目某日8时左右在B栋发生了一起高坠死亡事故,有1名工人死亡。
事故发生半个月后,福田区华富街道办接到辖区派出所来函,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刑警大队、治安管理大队联合华富派出所初步调查发现,该工地确实出现工人高坠情况,广晟幕墙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在事故发生后涉嫌隐瞒不报,属于瞒报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根据《深圳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处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举报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按程序向市民潘某奖励3万元。
据南都此前报道,该事故发生于2023年8月18日。
“福田政府在线”官网公布的《华富街道华富村东、西区旧住宅区改造项目“8·1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显示,2023年8月18日,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华富村东、西区旧住宅区改造项目01-03地块1-5#、12#塔楼门窗幕墙工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
劳务施工人员罗某东当天在塔楼50层屋面钢结构花架上进行铝板收边收口补打胶工作,8时许,罗某东完成局部作业,准备变更作业地点时从花架爬下,先行解开安全带挂钩,随后从花架滑落,导致其从50层屋面钢结构花架上坠落至地上二层平台。其班组长听到一声呼叫后,发现罗某东从花架上消失,疑似坠楼,当即从50层一路往下寻找,在2层平台发现罗某东已死亡。
然而,事故发生后,现场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均未及时、如实上报事故,反而组织现场围蔽和人员疏散,联系救护车进入事发现场,并将尸体转移。
2023年8月19日,劳务公司与家属签订谅解书,并进行善后赔偿工作。8月20日,尸体被运离深圳处置,死者家属在取得武警广东省总队医院(签发医师姜某耀)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后,将尸体运往广州市从化区殡仪馆火化。
2023年9月1日获取事故信息后,市公安局福田分局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故相关责任人。福田区应急管理局接报后,立即会同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华富街道办事处前往所涉项目工地核查。
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因施工人员违反安全带使用规则,安全防护措施不当,施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而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上报责任的施工单位未及时、准确上报事故,该起事故属于瞒报。
来源:南方都市报、N视频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