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春节、元宵节即将来临,为规范年夜饭、酒店住宿、文化娱乐、米面油菜等重要民生商品、服务价格行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营造良好节日消费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荔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规范节日市场价格行为向全区各类经营者发出如下提醒:
一、自觉遵守法律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恪守诚信经营
1. 粮、油、食盐、肉、禽、蛋、菜、奶、药品等生活必需品经营者和交易场所提供者必须履行社会责任,明码标价,保障商品价格基本稳定,不得借节假日期间及低温寒潮之机串通涨价或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严禁囤积居奇或操纵市场价格。
2.各旅游景点、景区要严格落实门票及景区内配套的交通运输服务价格和相关优惠政策,不得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严禁各类形式的价格欺诈。
3.各酒店、宾馆、民宿以及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严格做好线上线下价格的明码标价工作,标价内容要真实准确,价格发生变动时,要及时调整相应标价。要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订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擅自提高价格;不得误导、欺诈消费者,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借节日之机以牟取暴利为目的而利用手段哄抬价格。
4.各有关经营者不得实施市场混淆、虚假或引人误解商业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商业贿赂、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行业自律
行业协会和其他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不得组织经营服务者串通涨价、联合提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相关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
全区各相关经营者要严格按照提醒函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规范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检查力度,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商品的价格监管。发现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违反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一经查处,将从重从快查处并公开曝光。
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予以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留存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
荔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4日
▌编辑:小吴同学
▌校对:小陈同学
▌审核:蔡蔡子
▌来源:闽中网转自荔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律顾问:陈少东律师(微信:nxnx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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