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方清
前天我写了篇吉林文旅处理“碰瓷”事件,不应当和事佬的文章,主旨是说在形同“碰瓷”的吉林大爷替重庆受伤游客垫付医疗费被拉黑事件发生后,吉林文旅局以维护了当地文旅形象为由,主动给大爷支付了跟医药费同等金额的现金(3700元),而此举欠妥。
笔者认为在涉及公利和大义问题上,尤其是涉嫌扰乱公共旅游秩序和侵害他人利益的碰瓷行为,为何借用行政手段“打圆场”而不协助当事人求诸司法途径合理解决?
如果采取“花钱消灾”、当和事佬的模糊处理方式,则更不足取。
这不,虽然吉林文旅“诚意满满”,拿公款替私人纠纷垫钱后还公开宣称“目前大爷已收到补偿,对于游客已没有其他诉求,文旅局本身也没有继续追究游客的相关任何想法”,但现在问题来了,重庆那边却有了新说法——
1月14日,重庆渝北文旅发布一则《情况说明》称,网传内容与事实有出入,有关方面正进一步开展调查。
说明全文如下:
1月9日,网传“吉林市大爷救助重庆游客反遭诬陷”,我委高度重视,找到当事人彭某(渝北区居民)详细了解情况,彭某自述网上反映情况不实。
我委协同公安部门对有关情况做了初步核查,据现场目击证人证言和新发现的相关视频显示,网传内容与事实有出入。目前,有关方面正进一步开展调查,后续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重庆渝北文旅的这份情况说明,不禁让人替此次事件的最终走向捏了一把汗。
其实早前吉林这边相关媒体披露的事情经过清晰明了,就是重庆女游客在景区游玩时不慎滑倒受伤,旁边一位拉雪橇的大爷把她送往医院还垫付医药费3700元。
没想到对方伤好后并未偿还医药费,还要讹大爷五万块钱,最后警方出面调监控发现大妈摔倒时距大爷雪橇车一米多远,但对方却连夜坐飞机跑了,不但没有还医药费还将大爷拉黑。
现在这个事情是否涉嫌“碰瓷”已经来不及讨论了,因为重庆渝北文旅官方已经宣布,“网传内容与事实有出入”。
想必如果仅仅是细节方面有出入,而女游客摔伤与大爷无关、大爷确实垫付了3700元医药费却被女游客拉黑并逃避偿还这些主体事实成立的话,渝北文旅也不至于如此煞有介事地行文公告。
否则不是无谓地让事件往一团乱麻方向发展吗?
所以依我看,这起“吉林大爷帮重庆受伤游客付费后被拉黑”事件极有反转的可能性。
如果那样,说明吉林文旅前期所做的工作,就太粗糙了。
但究竟如何,让我们继续以观后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