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厂里发展就像坐上了高铁,俺们自己品牌在市场上已经有了知名度,再也不用仿冒大牌了。”2024年12月9日,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检察官接到制帽厂老板老陈的电话,他像老朋友一样向检察官讲述了企业近况,并邀请检察官常来企业走走。

老陈的制帽厂成立于2015年,企业初建时更像是家庭作坊,加工的产品也很简单。随着企业发展,附近村庄的不少人员被吸引前来务工,员工从自家人发展到后来的20多人,加工内容也从最简单的缝制加工发展到多品类加工。

2022年,老陈的工厂运转出现困难。一次,他向朋友倾诉当前遇到的困难时,朋友告诉他,厂里的加工设备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加工一些大牌的帽子来卖,这些品牌商品的市场需求量大,而且都是帽子,加工的程序差不多。

为了挺过难关,老陈开始了仿制加工,在未取得授权的情况下,私自将某国际知名品牌标志加工到帽子上进行售卖。在此期间,老陈负责产品销售,儿子小陈负责厂内加工。案发时,累计涉案金额已达21万余元。2023年6月,公安机关将老陈父子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移送至湛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受理该案后,检察官经审查发现,老陈父子主观恶意不大,并且在到案后能够如实交代公安机关没有掌握的其他问题,对于因侵权导致他人品牌的损失,能够积极主动进行退赃赔偿,取得了品牌方的谅解。

根据这些情况,检察机关对涉案人员审慎评估社会危险性、羁押必要性后,依法、稳妥适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对老陈提出缓刑的量刑建议,对小陈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4年7月10日,湛河区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老陈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该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企业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法律风险防控问题,向企业提出完善监管建议,帮助企业堵漏洞建机制。

案件已经过去几个月,承办检察官仍会时常与老陈联系,了解企业发展现状,询问有无困难需要帮助。老陈告诉检察官,现在厂里的订单不断增加,增加了3条生产线,员工人数也扩充到了50多人。最让老陈津津乐道的是,他们注册的帽子品牌已逐步在市场站稳了脚跟,产品从单一品类扩展到多个系列,因为质量好、款式新,深受老年群体的喜爱,销售额较上年同期增长了近2倍。

据了解,2024年以来,湛河区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综合分析涉案企业经营状况和知识产权保护司法需求,逐步形成“专业化办案+协同推进保护+重点领域保护”工作模式。该院与相关重点企业建立研商机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检企座谈等方式,助力解决在办案中发现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治理等问题。截至目前,该院先后开展座谈交流30余次,征求知识产权保护类诉求和建议50余条。(刘立新 李浩明)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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