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中越老山战争中,荣立一等功的抗越英雄徐良,在1987年春节联欢晚会上因为演唱了一首《血染的风采》而一炮走红,闻名于大江南北,风头一时无两。然而却在十年后因为“参与打架,致人死亡”的传闻被关了一年多禁闭,还失去了自己的妻子,人生跌入低谷。禁闭完毕后,徐良多年来首次公开露面在《鲁豫有约》,他感慨地说道:“20多年了,我想,做哪种名人都不如做百姓这么自在、这么舒服。”
中越战争立功,春晚演唱一炮走红
1985年,西安音乐学院四年级学生徐良被学校选中,到越南自卫反击战前线慰问演出。徐良主动要求入伍,成为一名军人。当时整个师乃至整个军中只有徐良一个大学生自愿入伍,是最早的大学生参军者之一。
那时,中越战争开始不久。徐良才入伍3天,他所在的部队就被拨到前线,徐良在其中担任连队副指导员。战争进行得非常激烈,徐良也在战争中被高机弹射中腿部,因保守治疗不成,前后截肢两次,进行了九次手术,才通过失去一条腿保全了性命。
徐良的英勇表现使得他荣立一等功。到了1987年的春节,在中央电视台举办的春节联欢晚会上,徐良饱含激情地演唱了一首《血染的风采》,折服了无数观众,从此一炮走红。媒体争相报道徐良的英雄事迹,他就此成为家喻户晓的英雄人物。
一组数字可以说明他的知名程度:负伤后的一年多内,他做了500多场报告,在人民大会堂就做过4次,最多的时候一天4场,每场2小时;社会各界给徐良写的信有五六万封,他说,一天看一封,一辈子都看不完。除此之外,他的生活中还开始享受到一些荣誉的“特权”。有一次,徐良要赶从西安到北京的飞机,然而等徐良到达机场时,机票还没有买到,飞机就要马上起飞了。这时,机场的工作人员认出徐良,用对讲机跟塔台上的工作人员说让这架飞机再从跑道上回来,等徐良上飞机。还有一次,徐良乘坐出租车去赶火车,被出租车司机认出是谁,看他着急就冒着各种危险超速、闯红灯为他赶路。后来走到一个路口出租车被警察截下来了,警察气势汹汹地来开罚单,司机告诉他:车上坐着徐良,他有急事。警察确认之后,只向徐良要了签字,就给他们放行了。
徐良回忆说:“那时候我的特权并不是拿着什么证、什么牌,就是因为我这身军装和英雄的光环,很多人用一种很朴实很善良的感情给了我很多帮助”。实际上,徐良战后失去一条腿很是失落,以前都是他提着煤气罐往3楼的家里健步如飞,如今却要听着二老合力拎着煤气罐上下楼,心里很不是滋味。《血染的风采》带来的名气,曾经一度给徐良带来一些慰藉。
传言四起打官司,“英雄”桂冠难戴
然而这种名气在给徐良的生活增添色彩的同时,也给他带来了痛苦和烦恼。先是有传闻对他的英雄经历全盘否定,说是对越战争时战友全部牺牲了,只剩下徐良和连长黄浩礼,而徐良贪生怕死想要临阵脱逃,就把黄浩礼推下山崖,自己打伤自己一条腿回去蒙骗别人成为了一个英雄;还有传闻说,徐良的连长被推下山崖之后并没有去世,而是被越军俘虏,对越作战结束后回到国内,将徐良告上了法庭导致他被判处无期徒刑。
面对这些无稽之谈,徐良不知道如何澄清自己因此并没有辩解,荒谬的是,竟然还有人开始相信了这些传言。但是给徐良带来最大痛苦的还并不是这个传言,而是1987年12月18日,《上海文化艺术报》登载的一篇名为《索价三千元带来的震荡》的文章。
文章报道,“11月27日,在团市委研究室等单位举办的一次青少年研讨会上,传出一条爆炸性新闻:当一位新闻单位邀请一位以动人的歌声博得群众爱戴的老山英模参加上海金秋文艺晚会演唱时,这位英模人物开价三千元,少一分都不行;尽管报社同志一再解释,鉴于经费等各种原因酌情付给报酬,他始终没有改口”。虽然文章没有道出人物姓名,但是读者不难想象到这篇文章写的是谁。
这则爆炸性新闻一石激起千层浪,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据资料记载,当时上海职工的平均工资是1893元。有人认为徐良的做法符合“社会主义分配制度”;有人主张应当对英雄有崭新的认知,让他们去大胆地追求属于自己的物质利益;但是更多的人认为英雄不应当讲条件、讲要求、斤斤计较。各种海内外媒体也开始发布不利于徐良的报道,其中尤其以香港的杂志《百姓》为甚,刊登了一篇名为《是血染风采还是钱迷心窍》的文章对徐良进行了批判,《北京晚报》、《报刊文摘》、《文汇报》、《新观察》等等报刊杂志也纷纷对此时做出评论。
虽然当时主办上海金秋文艺晚会的单位在《报刊文摘》上发表了三条声明:一,刊登《索价》一文,事先未与主办方单位取得任何联系;二,所谓的英雄索要三千元演出费纯属严重失实;三,该英雄在应邀演出过程中,从未出现任何“讨价还价”行为。这三条声明证实了报道不属实,外界的舆论还是对徐良的生活造成了比较大的影响。先是徐良所在的部队领导,成立了调查组前往上海调查,并将他从就读的中央音乐学院调回兰州部队反省;徐良还受到亲属、朋友和邻居的指责,给他的生活带来巨大的痛苦。
1988年1月18日,苦不堪言的徐良终于就《索价三千元带来的震荡》给自己带来名誉损失一事委托律师向上海文化艺术报社和文章主笔赵伟昌发起了起诉。徐良提出了如下诉求:“判令两被告停止侵权,为其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公开登报赔礼道歉,并赔偿人民币3000元和承担案件审理费。”有趣的是起诉状中索要的赔偿,与徐良被诬陷索要的金额数一模一样。
这起名誉权案也受到了广泛的关注,不仅因为事件的主人公是一名赫赫有名的“英雄明星”;还因为1987年之前人们受到名誉权被侵犯时无法可依,诬告之风所过之处寸草不生,在这期间造成了太多惨案。而1987年的《民法通则》开始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指导下将公民名誉权正式纳入民法保护,这一年全国各地也掀起了以侵害名誉权起诉媒体和记者的“告记者热”。
最终,在上海金秋文艺晚会主办单位相关人员的作证之下,徐良胜诉了。即使徐良胜诉了,这件事带来的负面影响和痛苦也还很大,徐良渐渐地不去外地演出,慢慢地淡出了大众的视野。
“英雄”也向往平静的生活
10年后,徐良身上又发生了一件改变了他生活轨迹的不幸的事情。在1997年7月,徐良和朋友外出聚会,不料朋友与人发生争执。当时徐良虽然行动不便,还是被卷入了这场冲突中。混乱中,徐良被推倒,朋友来接他时,去追赶发生冲突的另一方在打架中致人死亡。当时的情况来看,徐良并没有过失,法院也判决他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是作为军人他还是被关了一年多禁闭。这件事发生之后,徐良不仅失去了自由,还间接导致了他的离婚,失去了妻子。对于此时的他可以说是人生跌入了低谷。
1998年底,徐良被释放,于2000年回到北京开始了新的生活。在那以后,徐良尝试了很多工作,包括开夜总会和在房地产公司帮忙,但是都没有做长久的。后来经朋友介绍,去了朋友经营的钼矿生意中提供帮助。
2001年,徐良遇到了他的第二任妻子——曾经的战友小宁,还共同生育了一个孩子。小宁在公司工作,同事们不知道小宁和徐良的关系,他们过上了平静安宁的生活。经历了这么多大起大落之后,徐良开始走在大街上担心别人认出自己,别人问到他的腿怎回事,他会回答是出了车祸。即使徐良的腿伤仍旧时不时给他带来痛苦,徐良依然热爱生活,以一条腿学会了开车,还喜欢游泳和爬山。
2006年,在徐良淡出公众视线二十多年后,首次出现在了电视节目里,回忆起当年的经历,他总结道:“什么名人都能当,但是唯有一种名人不能当,那就是英雄。因为英雄在平常人眼里,他不是人而是神。英雄其实也需要吃饭、睡觉,甚至有偶然说脏话的时候。但当人们发现英雄是一个平常人时,感觉就会不好。”最后,他说:“做什么都不如做百姓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