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边上有人放“杨幂”风筝,这违法吗?这种行为的法律边界在哪?澳门都市报法律顾问葛树春认为,这个问题涉及到肖像权、名誉权等多个法律问题,需要具体分析才能得出结论。首先说一下肖像权,未经授权使用他人肖像,比如如果“杨幂”风筝上的肖像未经杨幂本人授权,那么这种行为侵犯了杨幂的肖像权。但是我认为,合理使用是例外的!对于肖像的使用,法律也规定了一些合理使用的例外情况,比如新闻报道、艺术创作等。但是,将他人肖像用于制作风筝并公开展示,我认为一般不属于合理使用范畴。
葛树春说,当然,也可能侵犯名誉权!对他人名誉造成损害,比如“杨幂”风筝上的肖像或文字内容对杨幂的名誉造成了损害,比如带有侮辱性、贬损性的内容,那么这种行为还可能侵犯杨幂的名誉权。同时,对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损害!还涉嫌扰乱公共秩序,比如,如果放飞“杨幂”风筝的行为严重扰乱了西湖景区的公共秩序,比如引发争执、冲突等,那么这种行为可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在法律边界上,葛树春认为未经授权使用他人肖像,这是侵权行为,被侵权人有权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如果对他人名誉造成损害这是侵权行为,被侵权人有权要求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但倘若在过程中扰乱公共秩序,可能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葛树春强调,此事中,所应用到的法律条文,最主要的是我国《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