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说宜宾法院
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86171件,审、执结80452件。
审结各类一审环境资源案件266件、涉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35件。
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相关案件297件622人,涉案金额15.92亿元。
调解平台集成641名调解员,成功调解纠纷10945件,占同期诉至法院民事行政案件总量的20.01%。
新收首次执行案件27261件,执行到位63.46亿元,同比上升18.73%。
依法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78400例,限制高消费10541人,限制购买高铁票、飞机票61444人次,限制出境3人次。
49个集体、59名个人荣获省级以上表彰表扬,16件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典型案例、优秀案例。
这些令人瞩目的数据,是宜宾法院在过去一年里砥砺奋进、司法为民的生动注脚,映照出宜宾法院在司法为民之路上坚实且深刻的奋进轨迹。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过去的一年,宜宾法院始终紧扣这一工作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实心干事、科学作为,为宜宾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找准切入点
书写司法服务大局精彩篇章
2024年,宜宾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找准司法工作与地方发展的关键切入点,源源不断地为宜宾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磅礴的法院智慧与力量,书写出司法服务大局的精彩篇章。
2024年3月27日,一起侵害五粮液商标权的上诉案经省高院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这起案件中,被告林某等人侵权时间长达6年,非法销售的假冒五粮液数量高达数千件。假冒五粮液销往了青海省西宁市200多家超市、商铺,影响范围广,社会危害大。在被告承担了刑事责任、公益诉讼赔偿责任后,宜宾中院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判令被告赔偿五粮液公司1000万余元的惩罚性赔偿金,弥补了被侵权企业遭受的损害,显著提高了侵权人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
本案是至今省内白酒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金额最高的案例,对在同类型案件中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宜宾法院牢固树立“一个案件就是一个营商环境”理念,稳妥办理涉企案件31741件,涉案标的195.74亿元。
一年来,宜宾法院充分发挥破产重整“积极拯救”、破产清算“及时出清”功能,审结破产案件42件,盘活土地342亩、资产4亿元,125名员工稳住就业。高效执行涉企案件10671件,平均用时89.79天,为企业清收债权50.02亿元,同比增长49.18%。服务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审结金融案件4825件,为金融机构收回贷款31.17亿元,同比增长233.37%。其中,某网络贷款平台巧立名目抬高融资成本,与金融服务实体政策相悖,宜宾中院依法调整过高担保费案例入选全省法院商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一年来,宜宾法院聚焦“4+4+4”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依托宜宾三江中心法务区,持续推进案例发布、规则指引、风险提示、非诉调解等工作,积极搭建“法润宜商”交流平台。三江商事法庭受理公司、合同、股权等商事纠纷3193件,涉案标的26.05亿元,平均结案时间43.02天。携手泸州中院建立新质生产力司法保护联盟,服务动力电池、晶硅光伏等新兴主导产业发展,开展跨域协作执行146件次。助力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法审结涉酒领域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12件。联合四川泸州中院、贵州遵义中院签署框架协议,共护中国白酒金三角淳淳酒香。
创新工作方式
司法之力护航长江首城绿水青山
▲ 宜宾市叙州区法院发布全市首份“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
宜宾,有“万里长江第一城、中国酒都、中国竹都”之称,有着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和深厚的人文底蕴。2024年,宜宾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创新审判执行方式,一体推进生态环境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以司法之力护航长江首城绿水青山。
2024年8月13日,宜宾市翠屏区法院在宜宾流杯池公园发布了全市首份历史文化遗产“‘曲水流觞’司法保护令”。
这份司法保护令明确了“禁止从事挖掘、钻探、打桩、爆破”“禁止刻画、涂污、张贴、书写、攀爬、损毁”“禁止倾倒垃圾、排放污水”等9条保护文物的禁止性事项,以最严格司法保护这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24年4月28日,宜宾市叙州区法院在荔枝沟古树下发布“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挂牌保护553株千年古树,以司法之力守护绿色“活化石”。
“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明确了几种损害古树的违法行为:禁止使用刻划、砍、剥损树皮、树枝,掘根等方式破坏荔枝古树的完整性;禁止在荔枝古树上架设线缆及缠绕、悬挂物体等破坏荔枝古树相关保护设施、保护标志;禁止在荔枝古树保护范围内倾倒污水、燃放明火、排放烟气、堆放易燃易爆或有害物品等。
“‘曲水流觞’司法保护令”和“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的发布,开启了宜宾司法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新篇章,具有深远的意义和作用。
2024年以来,宜宾全市法院牢固树立上游意识,审结各类一审环境资源案件266件、涉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35件,判令增殖放流鱼苗33万尾、补植树木530株,收缴生态修复金156.76万元。立足美丽四川建设,积极融入全省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大局,设立长江上游干流(宜宾)巡回审判点,推进生态环境一体保护、系统治理。杭某等人非法倾倒建筑废渣造成土地种植功能丧失,被判令承担生态修复义务一案庭审获全省法院“十佳庭审”称号。
深度融入基层治理
司法助力经济社会稳定繁荣
▲ 筠连县法院法官对一起涉林木侵权纠纷的诉前调解案件进行勘查并现场普法
2024年,宜宾法院深度践行司法使命,充分释放审判职能效能,深度融入基层治理,全方位助力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宜宾、法治宜宾,为区域经济社会的稳定繁荣筑牢坚实法治根基。
在宜宾某小区业主上诉物业公司的一起案件中,业主涂某在上诉时罗列了物业公司59条“罪状”;物业公司则认为自己已经提供了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双方各执己见,争执不下。该案的承办法官郭美宏是宜宾中院涉物业纠纷案件审判团队的专业法官。经查询,郭美宏发现该物业公司涉及上百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业主提起上诉的案件较多。于是,郭美宏带着合议庭成员到这个“万人小区”查看物业服务情况,发现该小区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业主反映强烈,急需一一解决。找到症结后,郭美宏敦促物业公司对可以立马整改的问题限期整改,如果限期不予整改,可由主管部门进行罚款处理或者判决物业费打折处理。物业公司立即在小区里明显位置张贴“承诺书”,承诺6个月内对12项物业服务内容进行整改。
据了解,为推动解决涉物业服务纠纷的“老大难”和共性问题,宜宾法院通过办理涉物业服务纠纷发现的物业公司履职不到位情况,设立了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并通报住建部门督促整改。
近日,记者点开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发现,在《2024年上半年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名单》上,有13家服务优质企业上了“红榜”,3家上了“黑榜”的企业则是“压力山大”。
加强潜在物业纠纷排查,联合住建部门建立“红黑榜”机制,倒逼物业领域行业自治,引入社区街道、行业协会参与纠纷调处,新收一审物业服务纠纷同比下降67.48%……
这是宜宾法院深度融入基层治理的一个缩影。
过去的一年,宜宾法院倾力守护社会安定。精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审结相关案件297件622人,涉案金额15.92亿元。
积极助力基层治理。深入推进诉调对接,47个纠纷调解工作室入驻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集成641名调解员,成功调解纠纷10945件,将大量纠纷化解在了成讼之前。
坚持办案就是治理。宜宾市翠屏区、宜宾市叙州区法院等以先例判决作示范,精审一案、调和一片,高效化解涉房地产群体性纠纷865件。严防骗保套保,与宜宾市医保局建立医保基金监管协作机制,移送违规报销线索14条,追回医保基金18万余元。
以人民为中心
公平正义的力量与温度可感可触
▲ 宜宾市翠屏区法院跨省扣押“劳斯莱斯”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是司法工作不可撼动的核心准则。在矢志为民的司法征程上,宜宾法院将公正理念深植于每一个司法环节。无论是作出裁决时对法理与情理的精准把控,还是执行过程中对法律权威与公平正义的坚定维护,都力求做到经得起法律的严格审视、扛得住道德的深度检验,让人民群众从每一次司法实践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力量与温度。
2024年5月22日,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金某在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被1800余公里之外的宜宾市翠屏区法院执行干警“打”了个措手不及。他名下的一辆“奔驰”停靠在海门区某停车场时,被突然出现的翠屏区法院执行干警扣押。
2024年6月3日,翠屏区法院执行干警犹如“神兵天降”,出现在距离1500余公里之外的被执行人詹某某面前,将他停放在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一修理厂的“劳斯莱斯”扣押。
过去的一年,诸如此类的执行案件在宜宾法院还有很多。
一年来,宜宾法院全力攻坚执行难,执行完毕率、执行到位率、首执案件终本率均达到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最优值。聚力提升执行质效,新收首次执行案件27261件,执行到位63.46亿元,同比上升18.73%;打通查人找物堵点,联合公安机关查找被执行人;实体运行全市集中统一执行指挥中心,实施网络查控32030件次,冻结银行存款等金融资产16.8亿元,查封房屋等不动产4582套,扣押车辆2832台;在全市全覆盖建成“执行110警务中心”,对市域内执行案件统一调度,拘传515人,司法拘留172人,促成自动履行案件252件;依法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7840例,限制高消费10541人,限制购买高铁票、飞机票61444人次,限制出境3人次。
牢牢把握新使命新要求
为司法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宜宾法院发布“笋尖尖”宜法少审品牌,图为学生们与“笋保保”在一起
2024年,宜宾法院敏锐洞察时代发展趋势,深刻把握新时代对法院工作提出的全新要求,以前瞻性的眼光和开拓性的思维全方位推进队伍建设,培育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的法院铁军,为司法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2024年“六一”儿童节前夕,宜宾中院正式发布“笋尖尖”宜宾法院少审品牌。
宜宾拥有深厚的“竹文化”,品牌名“笋尖尖”则是从中而来。“笋尖尖”以“向阳笋芽、拔节成长”为理念,寓意小笋芽破土而生,包含坚韧不屈的精神品质和步步高升的美好祝福。同时,品牌还将“笋”和“法”两个元素相结合,设计推出象征着未成年人拔节生长的“笋尖尖”和身着法袍、怀揣法典、手执法槌的“笋保保”两个IP形象及文创产品,极具法院特色和地方特色。
宜宾法院深度挖掘与传承司法文化精髓,打造具有宜宾特色的法院文化品牌。开展学术交流、读书分享、十佳评选,开阔法官视野,提高专业水平,以学识文化树立法官终生学习理念,23篇学术论文获省级以上奖励。创作《有我》《文心雕竹》等文化作品,青年干警捐献造血干细胞等展现忠诚、廉洁、大爱的法院正能量事例层出不穷,进一步激发了干警职业尊荣感。
2024年以来,宜宾法院4名法官入选全省法院中青年审判领军人才,55名干警在学术调研、征文演讲、技能比武等国家级、省级竞赛中获奖,共有49个集体、59名个人荣获省级以上表彰表扬,常态化扫黑除恶、涉诉信访法治化等11项工作在全省法院系统相关会议作经验交流,16件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典型案例、优秀案例。
2025年,宜宾法院将继续紧扣时代脉搏,积极作为,从司法改革、树品牌文化、提升队伍素质等方面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凝心聚力推动法院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