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一位来自山东的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反映:“最近看新闻,多地取消房屋公摊面积,山东什么时候取消房屋公摊面积?取消公摊面积后老房屋公摊面积怎么计算?老房屋物业费怎么计算”的问题。

山东留言办理对网友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公摊面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分摊的,为整栋楼服务的公共部分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等部分。“取消公摊面积”这一说法并不准确,公摊面积无法取消,而是改变商品房销售面积计价方式。

山东省将根据国家部署要求,推进“好房子”建设,提高规划设计标准,更好规范面积测量和计价方式,满足群众对高品质住宅需求。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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