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针对舆论热议的民航选座额外收费问题,在其官网发声,称民航“加价选座”不应成为“行业惯例”。
此次发声的导火索,是近期有媒体报道称,一些航空公司在选座这一基本服务中引入加价机制,将靠窗、靠过道或前排等座位锁定,要求消费者支付额外费用。
中消协认为,“先到先得”一直是民航业约定俗成的选座规则,“加价选座”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违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不仅增加了消费者的经济负担,也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对此,中消协建议相关主管部门“主动作为,强化行业引导,规范经营行为”。
据笔者了解,“加价选座”之所以引发舆论热议,与目前国内大多数航司都开始对飞机上的部分座位收费有关。其中对国内航线,靠前排和安全通道的座位,一般需要通过消耗一定的积分来兑换,对于国际航线,则直接对前排和安全通道等座位明码标价。
其实,这样的收费模式并非最近才出现,而是从十年前就开始了。
2014年之前,国内航司的航班选座服务基本都是免费的,通常的座位选择是先到先得,提早办理登机牌,或者提前24小时进行网上值机的旅客,就可以选到相对较好的座位。后来,国航等大型航司开始在国际航线上推出“选座收费”产品。
这主要效仿了国外航司的做法。从2011年夏天开始,达美航空、美联航等美国的航空公司,开始对有更大伸脚空间的座位额外收费,美国航空则对飞机前部靠窗和靠走道的座位额外收费。
在几家国内大型航司开始试水在国际航线“选座收费”后,春秋航空、中联航等低成本航空也开始在国内航线上进行选座收费,不过,这样的收费模式一度因为一则处罚而暂停。
2016年7月,北京市发改委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称“中国联合航空公司由于自立收费项目,收取乘客选座费44万余元被罚”。北京市发改委要求中国联航立即改正“收取选座费”行为,并没收其所有违法所得,处以443210元罚款。
当时,发改委的罚款依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机票属于“政府指导价”,机票中已包含了旅客运输及享受指定座位的服务,所以发改委认为,中联航是不能再额外收取座位的费用。
之后,对国内航线的选座收费陆续暂停,但对国际航线的选座收费依旧在持续。一位国内航司的管理层曾对笔者透露,当时对于“选座收费”, 各地发改委的规定是,国际航线可以收,市场指导价的国内航线可以收,但政府指导价的国内航线不能收。
如今,不仅是部分“选座”有费用,逾重行李、餐食、快登机等服务也开始被越来越多的航司标注了价格,甚至一些全服务航司也开始销售不包括免费托运行李额度的“优惠机票”,如果有托运行李的需求,票价则更贵一些。
这样的收费行为到底是否合规?据笔者了解,目前国内航司类似“选座收费”,“行李收费”等差异化服务,都在民航相关部门报备过,2021年3月份,民航局甚至放开了对差异化行李的管控。
这背后也是顺应了国际民航发展的大势所趋。如今,类似选座、行李收费等辅助性服务产品,已经逐渐成为很多国外航空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并且全服务航司和低成本航司开始出现运营模式相互渗透的趋势:低成本航空不再只提供基本服务,而是增加了更有性价比的座位和附带更多服务的舱位;全服务航司也开始将服务分拆销售,提供没有餐食和免费托运行李额的机票产品。
比如国有三大航之一的东航,就在越来越多的国际航线上推出“基础经济舱”产品,在原有座椅、餐食、娱乐设施及客舱服务基础上,有条件地提供更优惠的票价和行李额,但在退改、升舱、选座、值机权益上会有所限制。此外,还有“灵活经济舱” 、“超级经济舱”等更多不同的舱位产品,涵盖不同的服务,卖给不同需求的经济舱乘客。
这样的定价模式,也是国外主流航司目前都在做的转变,但这种模式与“选座收费”不同之处在于,消费者在支付机票前,就已经明确知晓了可以得到的相应服务,而大多数航司的“选座收费”,还是在支付机票之后的选座环节。
因此,有消费者建议,合理的方式是将选座的功能前置,在订票的时候就将可以选择什么样的座位和需要支付的价格予以明示,给予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尽管对相关民航服务收费已经成为国际民航业的大势,但基于国内消费者的认知,也许不是一上来就搞选座收费、餐食收费,把原来免费的服务都变成收费产品,而是提供原来没有的增值服务,比如机上WIFI、租车代理、酒店订房、机场接送等,才是更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