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中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已进入末期,请还未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及时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一、缴费时间及标准
2024年9 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为2025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2025年1月至2月28 日为延长缴费期。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含学生、儿童)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00元。
二、待遇享受和等待期
(一)普通城乡居民。在2024年 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 日参保缴费的,享受财政补助,自2025 年1 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在 2025 年1月1日至 2025年2月28 日参保缴费的,享受财政补助,自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2025年3月1日至6 月30 日参保缴费的,享受财政补助,自缴费之日3 个月后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2025 年7 月1 日之后参保缴费的,不享受财政补助,自缴费之日3个月后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
(二)特殊人群。在出生90 天内参保的新生儿,2025 年新纳入的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对象、军人退出现役当年、军人退出现役当年随军未就业配偶,参加当年居民医保实行全年动态参保,缴费不受参保缴费期限制,只缴纳个人缴费部 分; 上述特殊群体在2025 年7 月1 日之后参保缴费的;当年各级财政补助应在次年向财政部门申请。参保后,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其他群体自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对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满两年 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 个月内参加居民医保的,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自缴费次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三、缴费方式
方式一:微信扫描二维码自助缴费
方式二:税务公众号缴费
方式三: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可以为配偶、父母、子女代缴)
方式四:通过工行网点缴费
四、业务咨询电话
0457-3438003 0457-3431403
呼中区医疗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5年1月1日
监 制:孙剑波
审 核:李振凯
责任编辑:白 玉
编 辑:张 钊
来 源:呼中区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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