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人员流动增大,各类庆祝活动增多,用火、用电、用气需求增加,火灾、交通等安全事故风险上升。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消防安全
加强用火管理:居民应在指定区域安全燃放烟花爆竹,远离易燃物;祭祀活动要选择安全地点,确保明火熄灭后再离开。
规范用电行为:居民应家中电器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更换老化、破损电线;不私拉乱接电线,不超负荷用电;外出时关闭电器电源。
清理消防通道:各社区、物业要确保小区内消防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在通道内停放车辆、堆放杂物。
强化场所监管:各商场、超市、酒店、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注意消防安全,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二、交通安全
关注路况信息:广大居民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渠道及时掌握道路通行信息,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避开高峰时段和拥堵路段。
加强车辆检查:驾驶员应对车辆进行全面保养和检查,确保车辆性能良好,特别是制动、转向、灯光等关键部件正常运行。
遵守交通规则:倡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驶、不超速超载;驾乘人员务必系好安全带,骑乘摩托车、电动车要佩戴好安全头盔。
保障公共交通:公交、客运等运输企业要加强对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合理安排班次,保障节日期间公共交通运力充足、安全有序。
三、燃气安全
安全使用燃气:居民应熟练掌握正确使用燃气的方法,如保持通风良好、使用完毕后关闭燃气阀门等;发现燃气泄漏,要迅速关闭气源,打开门窗通风,切勿触动电器开关或使用明火,并及时拨打燃气公司抢修电话。
四、建筑施工安全
暂停高风险作业:春节期间,原则上停止各类高处、动火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确需施工的,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方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
加强现场管理:施工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的物料堆放、临时用电、机械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留守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五、自然灾害防范
做好气象预警: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发布低温、雨雪、冰冻、大雾等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提醒居民做好防寒保暖、防滑防摔等措施。
六、应急值班值守
严格值班制度: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春节期间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做好应急准备:完善应急预案,充实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确保一旦发生灾害事故,能够迅速响应、科学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春节期间防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防范责任落到实处,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
监 制:孙剑波
审 核:李振凯
责任编辑:白 玉
编 辑:张 钊
供 稿:呼中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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