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春运自1月14日开始至2月22日结束。针对岁末年初节庆活动密集,走亲访友、聚会聚餐等出行需求增多,酒驾醉驾风险上升等实际情况,东营公安交警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冬季行动的安排部署,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统一行动,保持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严查严打态势,防范因酒驾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发生,全力确保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平稳、有序。
1月10日-12日,全市共查获涉酒违法行为48起(酒后驾驶37起,醉酒驾驶11起)。
典型案例
一大队
2025年1月12日15时31分许,张某某驾驶鲁E8***P号小型汽车行至东三路与大渡河路口北侧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二大队
2024年1月10日14时14分许,刘某驾驶车辆行驶至幸福路与003乡道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三大队
2025年1月11日12时20分许,李某某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行驶至G516与渤海路向东500米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四大队
2025年1月11日20时许,张某某驾驶一辆号牌为鲁N83***的小型汽车行至第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人民路与东港路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河口大队
2025年1月11日14时30分许,赵某某驾驶鲁E905**小型普通客车沿仙河镇桩三北路由西向东行驶,当行驶至桩西采油三队门口附近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垦利大队
2025年1月12日20时19分许,商某驾驶无牌电动四轮车行驶至新兴路与利河路交叉路口东侧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广饶大队
2025年1月12日21时,高某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大王镇沿河西路与常青路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8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违法行为。目前,已经对高某某进行抽血检测。
利津大队
2025年1月12日18时55分许,高某某驾驶无牌车辆在利津县津八路与小高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86mg/100mg,属于醉酒驾驶违法行为。目前,已经对高某某进行抽血检测。
机动警务大队
2025年1月12日晚20时47分许,徐某驾驶鲁E61**U小型轿车行驶至大渡河路与广州路路口南侧150米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酒驾“成本”高
干杯需谨慎
请勿酒后驾车
来源 | 各大队、机动大队
编辑 | 陈艳艳 韩颖
审核 | 张友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