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永报道新年伊始,中超、中甲和中乙各一家职业俱乐部未能通过准入审核,成为岁末年初中国足球界热议的话题。从中国足球整体来看,严格准入无疑有助于职业联赛的健康发展。而且,有关准入,中国足协在此前便明确表示,此次准入审核将比以往更加严格,但这个表态并没有引起各方重视,最终中国足协用实际行动让行业内认识了真正的严格标准。但严格准入审核只是手段,构建更健康的联赛生态体系才是目的。
要想真正实现这一目标,在此次准入工作之后,中国足协需要在联赛财务体系层面全面发力,推出更加合理的职业联赛财务平衡政策,彻底完善职业俱乐部的财务监管,包括准入监管,同时在其他层面给予必要的保障。在中足联即将成立的背景下,这项工作尤为重要。
当然,立足于长远,要想彻底解决职业联赛“钱”的难题,中国足球的各级管理者尤其是中足联,需要彻底认识到联赛为本的意义所在,进而将竞技思维转化为经营思维,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以及即将推出的相关政策为契机,全面提升职业联赛包括中足联自身的经营能力。
有关准入标准,其实中国足协此前制定的规则相对完善,虽然有多重标准,比如梯队建设,但财务标准尤其是欠薪与否才是关键。准入的焦点在于监管和审核,这项工作其实又有两项主要工作:
其一,对欠薪进行更严格的监管。过往赛季包括这个赛季,有关欠薪与否,除了国际足联和中国足协的仲裁案件需要执行之外,其他球员的欠薪与否都依靠《俱乐部全额支付球员薪酬确认表》,以及对应的《俱乐部债务清偿承诺书》来确认。但这些文件并不能真正解决欠薪的问题,未来仍旧建议俱乐部需要递交银行流水。虽然中国足协对银行流水无法证实或者证伪,但银行流水造假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球员发现自己的银行流水被造假并诉诸法律手段的话,俱乐部会受到处罚,相关人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由此,银行流水的可靠性远高于《薪酬确认表》。
其二,制定更清晰的准入程序和时间表并严格执行。过往赛季的联赛准入完全不遵循时间表,相比较而言,2025赛季的联赛准入更加严格一些,但时间节点并不完全清晰。未来,联赛准入应该有更加明确的程序及时间表,并严格执行。在这个过程中,除了不予准入之外,部分违规但最终达到准入标准的俱乐部,也要有其他相应的处罚。
如果联赛的健康发展仅仅依赖于联赛准入这一个关口,是无法实现的。实际上,除了联赛准入之外,中足联应该有更加全面和深入的联赛财务监管,具体而言,需要从三个层面进行监管。
其一,对俱乐部财务预算进行评估。在联赛准入的同时,对俱乐部新赛季的财务预算方案进行审计,并对俱乐部的财政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其二,对俱乐部进行严格的财务审计。实际上,除了欠薪之外,众多职业俱乐部的退出,更大的原因是债务。中国足协和中足联应该对俱乐部进行严格的财务审计,对俱乐部资产和债务进行全面的评估。
其三,在做好上述两项工作的基础上,每年年底的准入工作其实也就变得更加容易。
目前,在俱乐部财务层面,除了相应的财务限制之外,处罚手段主要是取消准入资格,但实际上,在全面的财务监管之后,中国足协可以通过多重的方式来进行约束。
其一,禁止引援。如果中国足协的仲裁案件不能得到俱乐部的及时处理,中国足协应迅速出台针对该俱乐部的引援禁令,只允许注册自身梯队的年轻球员,直到仲裁案件被执行;如果俱乐部账户被冻结,不管何种原因,同样触发引援禁令,直到俱乐部账户解除冻结;如果俱乐部股东以借款的方式投入俱乐部,立即触发引援禁令;如果俱乐部背负高昂的巨额债务,同样立即触发引援禁令。去年底,法国的里昂足球俱乐部便因此被处以禁止引援的禁令。引援禁令之外,还应有后续处罚。
其二,罚分或降级。2024赛季,有着143年历史的法国波尔多俱乐部因为财政问题而没有通过审计,从法乙降级到法丙,再之后因为破产重组,波尔多接着又被降级到法国第四级联赛,其间波尔多接受了降级到法丙的处罚,试图避免降级到法丁,最终未果。上文所述的里昂俱乐部也被通知,如果财政状况无法改善,赛季结束后也会被勒令降级。此外,英超的埃弗顿因为违反财务公平而在2023/2024赛季进行中先是被直接扣掉了6分,随后又扣掉了2分。
引援禁令是行业处罚的第一步,如果引援禁令无法改善俱乐部的财务状况,下一步的惩罚措施可以是扣分,或者是降级。勒令降级是一种行业处罚,在另一个层面也是对俱乐部的保护,在低级别联赛俱乐部可以减少支出。
其三,也是我们比较熟悉的,在年底的准入审查中,取消俱乐部的准入资格。
前文所述的里昂足球俱乐部和波尔多足球俱乐部所受到的行业处罚,都来自法国足球职业联盟旗下的财务控制委员会(DNCG),对于中国足协和中足联来说,也需要组建中足联旗下的财务控制委员会,负责评估、审计以及准入事宜。
中足联财务控制委员会,需要由法律领域、经济领域的专家组成,并聘请相应的审计机构,负责所有针对财务的审计、评估等事宜,以及对应的行业处罚。所有的一切都要有系统和全面的报告。
一个关键点在于,财务控制委员会要有相应的权限,而不是形式上的。实际上,此前中国足协旗下的委员会中,纪律委员会和裁判委员会有相应的权限,但有些委员会并没有实际权限。
目前中国足球的财务政策,仍旧是多年前推出的“限薪令”以及2000万基准的引援调节费。在支出方面,由于整个中超俱乐部财政状况不佳,很难触发6亿的支出帽,目前焦点还是针对球员的“工资帽”,主要是三个方面:其一,本土球员工资帽税前500万人民币;其二,外援工资帽税前300万欧元;其三,外援工资池税前1000万欧元。
最简单的调整是工资帽的调整,比如外援既然有了工资池1000万欧元,也就没有必要设定个人工资帽,实际上,这个工资池可以稍微增加一些,以增强外援的竞争力。至于本土球员,虽然绝大部分俱乐部或许更喜欢个人工资帽,因为这在合同签订方面会更方便,但实际上,为本土球员制定一个工资池或许更加合理。或者使用混合方案,比如在个人税前500万的基础上,每家俱乐部允许2到3人突破工资帽,但不能突破工资池。
至于转会费的限制,目前并没有明确的取消消息,但在有支出限额的背景下,转会费的限制其实没有必要,球员只有流动起来,才可以真正促进青训的发展。
当然,财务平衡政策不至于如此简单,在拥有了专业的财务控制委员会之后,可以对财务平衡政策进行进一步的调整,其基本核心是确保俱乐部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为了确保联赛的健康发展,中国足协需要在其他层面进行全面的改革和提升。最简单的例子,仲裁案件不执行便触发引援禁令是非常有效的财务监管制度,但仲裁案件的仲裁效率必须提升,否则一个仲裁案件等上几个月或者仲裁程序特别复杂,自然让球员望而却步。
更重要的一点是,中国足协必须严格执行欠薪三个月(国际足联规定是两个月)即自由身的规定,让球员申请仲裁没有后顾之忧,进而实质性地打击欠薪俱乐部。而目前,有球员合同到期原俱乐部却不出具自由身份证明,在这个层面足协需要有明确的对俱乐部的反制措施。
其他政策保障还有严格执行联合机制补偿、成立运动员权益委员会、制定保护运动员权益的各项措施。
中国足协长期以来都以竞技为核心,历年来各种各样的新政也都围绕竞技层面,造成了极大混乱。作为职业联赛的运营机构,中足联真正的核心是经营,其一是整个职业联赛的经营,其二是为俱乐部的经营进行保障和支持。换而言之,中足联应该把竞技理念转化为经营理念。在目前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足球的背景下,中足联正式成立之后,也需要在联赛整体经营方面有一个质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