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孩子真勇敢。”“为他的善举点赞!”
近日,资阳市乐至县14岁的初中生唐潇勇救落水女子的事迹成为美谈。
2024年12月27日晚上8时左右,乐至县实验中学初三学生唐潇在南湖公园夜跑时,发现一名女子掉进湖水中。唐潇见此情景,毫不犹豫地跳入刺骨的河水,奋力将女子救上岸。上岸后,看到该女子冷得直打哆嗦,暖心的唐潇将自己的校服外套盖在她身上,随后立即报警,及时将女子送到家人手中。
学校为唐潇颁奖。乐至县实验中学供图
“我只是做了一件小事,没想到受到这么多关注。”回忆起当天的情景,唐潇有些腼腆,他说:“老师经常教育我们要做好事、做好人。当时天气很冷,看到有人掉进水里了,满脑子就只有一个念头,救人要紧!我觉得这是自己应该做的。”
“平时他就是一个很热心、善良的孩子。”据唐潇的班主任罗乐回忆,2024年9月,校内二号宿舍楼自来水管爆裂,巨大的水流倾盆而下,很多学生都手足无措、着急万分。但是,唐潇十分冷静,认真观察、反复查找,终于在一个不起眼的地方找到闸阀并关上。
唐潇。周媛摄
看似偶然之举,实则是知行合一。面对有人突发落水,唐潇见义勇为,把平时在学校学到的避险自救知识用到实践中,理性施救;面对水管爆裂,唐潇沉着应对,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水资源浪费和财产损失。在唐潇身上,既看到了他的德行和智慧,更看到了中华传统美德的传承与弘扬。
“在面对突发险情时,唐潇同学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救落水女子确实了不起,他用实际行动表现了见义勇为,向社会传播了正能量,是全校教师及学生学习的榜样。”乐至县实验中学副校长张成刚表示,实验中学将持续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定期开展校园安全教育,在学生心中播撒向上向善、争做时代好少年的种子,帮助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扎实推进文明校园建设。(周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