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涉贪遭羁押,党员11日号召到自由广场办“111钉孤枝”活动,要求赖清德“放人”,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排司法院、法务部专题报告,询问号召民众上街对抗司法审判是否为“妨害司法公正罪”现行犯?法务部部长郑铭谦表示,民众有集会、言论自由,若集会游行中是否犯煽惑他人犯罪等,视情况而定。



2017年全台湾司改会议分组委员林志洁今也受邀发表意见,她表示集会游行固然为基本权利,但对侦审中的个案施加压力,对司法公正性有很大影响,尤其是对证人或鉴定人而言,各先进法制地区都有规范。妨害司法罪必定影响审判公正、民众对司法的信赖,尤其是白领与蓝领阶级的不同,如过司法人员、诉讼关系人造成妨害,都可能扭曲司法结果;而弃保潜逃也是目前台湾法制有缺漏之处。

民众党代理主席黄国昌说此专案报告荒谬、可笑且愚蠢,司法院的结论是“号召民众上街对抗司法审判者”除有违反集会游行法等相关法律的情形外,应受宪法保障。钉孤枝号召的人就是我,欢迎检警调开始侦办他,他究竟犯了什么法律规定?他欢迎检警大规模办理刑事调查,他话锋一转,指司法官学院院长吴巡龙2016年也曾到最高法院抗议,是否违法?



随后,黄国昌再指2008年苏治芬涉案,民进党立委号召包围地检署,带头的还是柯建铭;2008年王定宇说不办陈云林就包围地检署,但他们有被侦办吗?从客观历史回顾,都没有法办;而立委邱议莹曾踹破法务部长办公室大门,结果时任法务部长撤告。最后,黄国昌秀出钟佳滨拿出油压剪毁损公物,检警办了吗?怎么碰到现行犯就软趴趴?召委钟佳滨尴尬地站了来。

此外,柯建铭帮自己的案子关说司法,为什么没有办?黄国昌认为法务部长应该有基本担当,不要让人失望。



司法院还表示,大法官释字第445号、第718号解释认为民众有集会自由,台湾除应提供适当集会场所,采取有效保护集会的安全措施外,并应在法律规定与制度设计上使参与集会、游行者在毫无恐惧的情况下行使集会自由;以法律限制集会、游行权利,必须符合明确性原则与宪法第23条比例原则规定,因此“号召民众上街对抗司法审判者”除有违反集会游行法等相关法律的情形外,应受宪法保障。

民众党、国民党提案修正刑法,司法院认为若只是对“号召民众上街对抗司法审判”,未进而对特定司法人员等具体对象为犯罪或关说等行为,看起来与各草案所定各罪的构成要件不合,不过若有具体个案,仍尊重法院于个案中的认定和判断。

对此,法务部表示,集会游行若有妨害公务、秩序或言语、暴力攻击执法人员,可能触犯刑法第135条妨害公务罪、第136条聚众妨害公务罪、第149条聚众不解散罪、第150条聚众施强暴胁迫罪、第153条煽惑他人犯罪或违法抗命罪,以及集会游行法第29条不遵从解散及制止命令之罪、刑法第305条恐吓罪和第309条公然侮辱罪,但号召民众上街对抗斯审判者,还是要看具体个案,视号召的内容是否涉及恐吓等犯罪要件,再看看相关行为是否构成刑事诉讼法第88条第2项、第3项所定的现行犯或准现行犯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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