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
国家医保局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开展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
《人民日报》(
2025年01月13日
第 02 版)
本报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孙秀艳)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要求,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合理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国家医保局近日在全国范围启动2025年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
今年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工作范围更广。自查自纠的主体,从定点医疗机构一类主体,延伸至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类主体。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的范围,在心血管内科、骨科、血液透析、康复、医学影像、临床检验等6个领域基础上,新增了肿瘤、麻醉、重症医学3个领域,形成9个领域对照自查的问题清单。
2025年4月起,国家医保局将对全国范围内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情况,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开展飞行检查,并继续按照宽严相济原则开展后续处置。对自查自纠不认真、敷衍塞责,或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定点医药机构,予以从重处理、公开曝光;按照有关要求与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信息贯通;对相关人员,按照《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进行支付资格记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