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华出生于农家,父亲原本也是个农人,以耕田种菜为生。当他7岁时,全家搬迁到九龙的钻石山,在那儿购置一间石屋,开了间贩卖早茶、午茶的饮食店。

刘德华家中共有6个小孩,上有3个姐姐,下有1弟1妹。每天凌晨4点,他和一个姐姐便被叫醒,从街边到家里往返抬8趟水,以供炖稀饭之用。他还记得每天他都得洗三四千个碗碟。



14岁那年,刘德华钻石山的家受到大火波及而付之一炬,让他挥别了那段艰苦的童年生活。中学6年一晃即过,踏出校门后,刚好无线电视台演员训练班正在招考新人,大家便一道去投考。他的个性向来活泼惯了,因而在家模拟了一下剧本便试镜去了。结果只有他一个人考上,同期的还有梁家辉、戚美珍等。

一年之后,虽然他和无线电视台正式签约,却都演不到重要角色,只是作为龙套演员跑来跑去。那时,由于没有知名度,工资自然少,微薄的收入要作为房租、养家和伙食费,让他叫苦连天。为了解决这个困境,他便四处去找兼职的工作,趁着谭咏麟开演唱会,每天帮忙将门票寄给观众。



刘德华的演艺生涯真正有了起步,应该算是赴大陆拍许鞍华执导的《投奔怒海》。这是他第一部有戏可演的电影。他能接下这部戏,算是有些机缘凑巧,而且要感谢周润发林子祥以及摄影师钟志文的主动推荐。

当许鞍华要开拍《投奔怒海》时,原先是属意周润发出演的,然而周润发因为和无线的合约问题无法赴大陆拍戏,便向许鞍华引荐刘德华,表示无线有个小孩很不错。第二个向许鞍华推荐他的是《投奔怒海》的第一男主角林子祥,林子祥对他留下印象,是因为自己的一首MTV《上海之夜》,他告诉许鞍华:“MTV之中有个男孩造型还不错,挺有个性的。”钟志文和许鞍华的合作关系深厚,当时是《投奔怒海》的摄影师,他也向许鞍华说:“我在新艺城拍过一个男孩,他还不错!”同时有三个人引荐刘德华,也就让许鞍华对他产生莫大的兴趣,并确定由他演出《投奔怒海》的第二男主角。



《投奔怒海》的大受欢迎,使得刘德华不但藉此片声名大噪,他的演技也因此受到肯定,无线也开始重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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