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过春节了

朋友圈、微信群

也热闹起来

有卖年货的、卖对联横幅的……

但需要提醒的是

在网上违规售卖烟花爆竹涉嫌违法

要处2万元以上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近日,椒江区应急管理局、椒江区公安分局接到线索,某小区住户卢某在微信群售卖烟花爆竹,执法人员立即上门核查,当场查获部分烟花爆竹。经查,卢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线上渠道购买一批烟花爆竹违规存放在家中,并在微信群进行售卖。

椒江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卢某涉嫌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予以扣押,并将相关证据材料移交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立案处理。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来源:椒江应急管理

小编:舒克 审核:杨懿 监制: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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