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网

【环球网报道】1月11日,台湾高等法院认定台湾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等4人涉重罪,驳回其此前提出的抗告。同时,法院裁定4人不能再因羁押提出抗告。据联合新闻网等台媒报道,柯文哲等4人确定被羁押3个月,并禁止接见通信,将在看守所过年。


图为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 资料图 图源:联合新闻网

据报道,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等4人涉京华城与政治献金案遭起诉,获二度交保后被“台湾高等法院”撤销。台北地方法院2日第三次召开羁押庭,逆转裁定4人羁押禁见,柯文哲等4人均提出抗告。“台湾高等法院”合议庭阅卷后,于11日驳回抗告,维持原裁定,柯文哲等4人确定被羁押3个月,并禁止接见通信,将在看守所过年。

报道称,“台湾高等法院”称,柯文哲涉犯贪污、公益侵占、背信等罪;沈庆京涉犯贪污罪;应晓薇涉犯贪污、洗钱罪;李文宗涉犯贪污、公益侵占、背信等罪,上述被告4人虽否认以上罪名,但有证据可作为佐证,足以认定被告等人犯罪嫌疑重大。

“台湾高等法院”还称,考量趋吉避凶是基本人性,被告有高度逃亡及串(灭)证之可能,且被告等人所涉罪名数量不少,若都定罪,未来刑责可能更重,更增加被告等人逃亡及串(灭)证的可能性。

据此前报道,柯文哲于1月2日再被羁押禁见,10日,柯文哲决定委任其律师提出抗告。抗告状当天中午送交台北地方法院,法院将与另3名收押被告的抗告状一并送台湾高等法院。柯文哲本次抗告的理由为,本案所涉图利罪、违背职务收贿罪等部分已调查完毕,无续行羁押的必要。证人“橘子”许芷瑜非本案共犯,充其量仅系证人,且其仅涉政治献金案,未返台接受侦讯与本案不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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