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很多人都在关注着在东西两个半球、两个大国的两场自然灾害,一个是发生在中国西藏地区的地震,另一个是发生在美国洛杉矶的山林大火,相关的言论大家讲得很多了,重复的我不说,我想说几句我想说的话。



第一,如果一个政府在面临重大自然灾害面前,不能有效发挥作用,那么这样的政府是一个合格的政府吗?

第二,如果在重大自然灾害面前,首先要求的是国民个人自救,或者说国民不能依赖于政府的救助,而只能靠自己的自救,那么这样的一个制度是不是有问题?



如果做一个对比的话,别的我们不说,单说责任的问题。如果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地方政府的领导人稍有懈怠,或者出现应对失误、不力的状况,恐怕马上就会被问责。而另一边不管直接的地方政府官员做的如何烂,你拿他就是没有办法。

因为一方面说我的地方是自治的,我的地方政府官员并不是你国家任命的,而是我地方自己的民选选出来的,所以国家政府拿地方政府的官员,那是没有办法、无法问责的,而到民众这一层,地方官员是你们民选选出来的,直接撤职,撤不了,要想撤,等到下一波选举,你们自己选出来的人,他干到什么程度,做了什么事,最后谁来担责呢?选民们来担责,谁让你们自己选出了这样的人呢?那么这种制度是不是也有问题?



过往很多人在说,美国的政体是民主政体,讲的是民主、自由、“高大上”,但今天看来,所谓的民主政体很像一个奢侈品的包包或者是衣服,穿出去、拿出去的时候很风光,但是真遇到了极端的情况,奢侈品的实用功能并不好,那么剩下的是什么?剩下的只是一个经过包装的、显示你的身份的一个Logo或者是标志。

从这个角度来看,美国所标榜的民主政体,是不是很有点像一件中看不中用的奢侈品?其实不要听他们天天讲民主,反过头来看看中国的历史,从孙中山的时代,那就是民主革命。到了共产党我们发起的是什么,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所以共产党建立的新中国,最初的初心就是民主的和自由的,民主、自由的定义各有不同。



但有一点我想说,任何一个走到极端的东西都不应该是一个好东西。而且一个仅仅是奢侈品式的民主和自由,你说它是真正的民主和自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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