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9时05分,西藏日喀则市定日县发生6.8级地震,已造成当地上百人伤亡,这一新闻牵动着人们的心。
与此同时,一张“被压废墟下的小男孩”图片引发广泛关注,短视频平台上多个账号转发并获得上万转发、评赞。
不久,有人发现图片疑似AI生成。随后,公安机关网安部门迅速开展核查,后经证实,上述图片确由AI工具创作,原作者在2024年11月18日发布了相同画面的短视频,并未关联地震且声明是AI生成。
经查,青海某网民为博取眼球,将“小男孩被埋图”与日喀则地震相关的信息进行关联拼凑、移花接木,混淆视听、误导群众,致使谣言信息传播扩散。
这些年,每每面对重大灾难事故,都少不了此类博眼球事件,这不仅严重的扰乱了公众对事件真实情况的了解,严重影响了决策部门有效的判断,更是对受难者的不尊重。那么,造谣者应承担什么责任?
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李肖峰律师 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中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而由于编造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