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关节一科护士站,护士正在帮患者家属办理出院手续和异地住院直接结算。(河北日报资料片)白伟侠摄
近日,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印发通知,提出3月1日开始将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纳入按病种付费管理。
通知提出,将省内异地就医符合条件的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就医地的按病种付费管理,包括按病组(DRG)和病种分值(DIP)两种形式。参保人员继续按参保地医疗保障政策享受待遇。就医地应将省内异地住院费用纳入本地按病种付费统一管理,统筹做好病种分组和病种权重、费率、系数等核心要素管理规范和动态调整机制,统一健全特例单议、协商谈判、沟通反馈、基金预付、数据分析等配套机制。就医地结合异地就医结算规模、长期居住和转诊人员类型分布,单独设置省内异地就医住院病种支付标准。
通知要求,各地医保部门要认真履行就医地属地管理职责,促进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主动管控医药费用成本,逐步缩小本地和省内异地住院病种支付差距。
来源:河北日报客户端
记者: 崔丛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