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最新一期深圳市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于近期印发实施。深圳将推进大气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空气质量改善先行示范区,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并从10个方面提出了30条具体举措,包括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绿色交通运输体系等。

PM2.5年均浓度力争达到15微克/立方米

《方案》提出,到2025年,PM2.5年均浓度力争达到1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力争达到97.5%以上,彻底消除重度污染天气并进一步提高达优率;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完成国家和广东省下达的NOx和VOCs减排目标。全市VOCs减排量达2100吨,二氧化氮(NO2)年均值控制在20微克/立方米以下。

为达到这一目标,深圳将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加速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方案》提出,深圳将全面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结合培育发展“20+8”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打造一批智能车间、绿色工厂,持续降低产业能耗。《方案》还明确,深圳将持续推动绿色环保产业健康发展,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到2025年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50%左右。

全市新能源汽车渗透比例达到70%以上

绿色交通是实现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目标的关键环节。《方案》提出,深圳将持续优化交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交通运输体系,货运交通方面大力推进“公转铁”、提升“水水中转”比例,客运交通方面将深入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打造“轨道-公交-慢行”设施融合的绿色出行体系,完善城市步行和非机动车慢行交通系统,营造15分钟社区生活圈,到2025年绿色交通分担率达到81%。

《方案》还提出,深圳将继续提高新能源汽车比例,2025年全市新能源汽车渗透比例达到70%以上。研究出台鼓励政策,在新能源汽车充电、停车等方面,给予更大的优惠和便利。结合促进汽车消费政策,对购置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给予更大的购置补贴,开展个人消费者淘汰“国Ⅳ”及以下普通小汽车并购置新能源小汽车补贴工作,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

健全工地扬尘污染防治长效监管机制

在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以及强化多污染物减排,切实降低排放强度等方面,《方案》也制定了数条具体举措。

《方案》强调,要健全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长效监管机制,将扬尘管控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60%,全市5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接入监管平台;持续开展涉异味企业的排查,对群众投诉集中的工业园区、重点企业要安装运行在线监测系统;持续推广餐饮服务“红黄绿分区”名录工作做法,加强餐饮油烟日常巡查监管,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执法行动,推进实施中大型餐饮服务场所智慧监管。

《方案》还提出打造国际一流的特区大气治理标准体系,不仅要研究制定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等,还要在扬尘污染治理、油品储运销VOCs排放、商用及生活日用品VOCs含量等方面研究制定国际领先的地方标准。(记者 樊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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