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根基,加强规范管理是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护航亿万儿童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然要求。云南省认真落实教育部工作部署,聚焦“安全底线失守、日常管理失序、师德师风失范”“三失”问题,以负面清单为标尺,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开展,筑牢中小学校规范管理堤坝。

  打出“组合拳”,整治“三失”问题。一是强化组织实施。印发工作通知,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结合云南实际,充实24项政策依据、细化12条负面清单,划出办学红线,亮明治校底线。统筹推进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用好查办案件教育功能,联动处置,提升工作质效。二是强化系统培训。充分利用教师培训“小学期”和局长培训班、“万名校长”培训等,组织教育管理干部、基础教育学校校长、园长和教师系统学习,做到心中敞亮“不糊涂”,凡是违法违规的不能做,凡是违背教育规律的立即改。三是强化责任压实。将规范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秋季学期综合督导,定期不定期开展工作调度,印发8期工作通报,加大对违反负面清单规定、触碰底线红线办学行为的惩处力度。综合采取“学校自纠自查、县区两两交叉调研、责任督学进校督导、银龄教师入校视导”等方式,扛牢压实省州县校“四级”责任。

  拧紧“安全阀”,整治安全底线失守。一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加强党对基础教育的全面领导,省委高规格召开新时代云南省学校思政课建设推进会,实施新时代云南省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四通行动”,打造“张桂梅思政大讲堂”第一思政品牌;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进“一网三制五单”工作管理。二是扛牢安全管理责任。扎实履行校园安全学生安全管理的牵头责任,深入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党政同责、五级书记抓安全的氛围正在形成,各级党政“一把手”为学校办学安全托底。三是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体系。2024年11月27日,云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修订草案)》。制定出台《学生欺凌防范处置工作指引(试行)》等,进一步规范涉校涉生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操作规范和日常管理等。

  筑牢“金钟罩”,整治日常管理失序。一是抓好义务教育常规管理。建立“双减”工作三级监督举报核查机制;印发课后服务指南和3批76件“双减”典型案例,督促用好每年4亿元省级奖补资金,不断提升课后服务质量。推进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建成云南省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有效提升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公平性、便民性。二是规范管理财务资金。会同省级部门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和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学生资助资金“四级”核查机制。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自查自纠工作。三是纠治一批热点问题。全面建立中小学(幼儿园)教辅材料目录管理制度,“三方联审”规范教辅材料价格管理,组织开展教辅材料专项整治工作。聚焦校服采购未严格执行招标采购程序等问题,监督查处背后存在的腐败问题。

  念好“紧箍咒”,整治师德师风失范。一是健全师德师风问题核查报告机制。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印发《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师德违规行为通报曝光及涉师德师风事件(线索)核查与报告工作的通知》,压实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完善协同联动机制,完成监测、核查、处理通报一体化机制建设。二是强化从业禁止把好教师入口关。印发《云南省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健全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三是引导践行师德规范。大力宣传《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坚持对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

《中国教育报》2025年01月11日 第02版

作者:云南省教育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中共云南省委教育工委委员 杨春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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