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燕
《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意味着,新形势下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了明确政策指引和制度性保障。
“制定本条例旨在通过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优化政府投资结构,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条例共六章四十五条,具体包括总则、政府投资决策、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和附则。条例内容着眼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各环节,从项目谋划到资产移交入账,贯穿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建设、运营全过程,突出体现了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理念。
条例适用于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是指利用市本级预算安排的资金,以直接投资或者资本金注入的方式,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项目。同时,明确将电子政务项目纳入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范畴,实现了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全领域覆盖。值得一提的是,条例明确区、县(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条例注重跨部门统筹协调,在宏观政策、部门职能、投资资金、投资项目等方面强化投资调控的综合统筹,增强政府投资管理的协调联动,有利于实现资源跨部门统筹协调,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提供了重要体制保障。条例还突出对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管,聚焦对资金、进度、质量和安全的控制管理监督,强调项目单位应当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等。
条例固化杭州改革创新亮点,在政府投资决策环节,重视巩固杭州前期研究工作成果,规范可行性研究报告重新审批程序,统一“标准跑”;对部分项目依法简化审批程序,减少“重复跑”;明确概算不予调整的具体情形,遏制“非法跑”。
据悉,杭州市有关部门将结合“十五五”重大建设项目谋划、政府投资项目储备、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编制等工作,加强条例培训和普法宣传。同时,加快条例配套制度建设,建立政府投资范围定期评估调整机制,制定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并梳理与条例有关的现行制度,全面清理、修订相关政策文件,强化政策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