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满足有关群体

对上门居家医疗服务的需求

推动医疗保障向居家延伸

1月9日

安庆市医疗保障局起草了

《关于制定基层“上门服务费”医疗服务

项目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基层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上门医药服务的,采取“医药服务价格+上门服务费”方式收费,提供的医疗服务、药品和医用耗材适用本医疗机构执行的医药价格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门服务费”最高政府指导价为55元/人·次(见附件),医疗机构不得上浮,向下浮动幅度不限。

医疗机构上门提供的居家医药服务,已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长期护理保险等方式提供经费保障的,医疗机构不得重复向患者收费。


安庆市医疗保障局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反馈意见于2025年1月29日前

反馈至市医保局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科

联系电话:5861901

邮箱:1806109172@qq.com

地址: 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市府路10号

昆明⇄安庆航线恢复运营

震中救人!安庆人!

| 来源:安庆市医疗保障局

| 编辑:武晓慧 初审:吴程程 审核:盛媛

| 监制:蒋丽民

| 申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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