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①:在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前,司法警察协助将其送医体检。



图②:押解犯罪嫌疑人的车队列队准备出发。



图③:司法警察押解犯罪嫌疑人。



图④:司法警察在检察官讯问犯罪嫌疑人时提供警务保障。

“出发!”随着一声令下,由四辆警车和囚车组成的车队疾驰而去。

2024年11月的一天,江苏省南京市检察院法警支队接到参与办理某地派出所所长涉嫌滥用职权一案,法警支队负责人刘福军对即将赴外地执行任务的法警队员反复叮嘱:“犯罪嫌疑人对警务活动十分熟悉,反侦查能力比较强,需要我们在办案中慎之又慎……”

外市某基层派出所所长俞某伙同辅警张某,共谋为张某服刑的亲戚刘某伪造虚假立功,致使刘某被法院裁定立功减刑。案发后,江苏省检察院指定南京市检察院以涉嫌徇私枉法罪对俞某、张某立案侦查。

立案侦查后,首先要将犯罪嫌疑人从异地押解到专门办案场所,这是司法警察参与检察侦查的职责。

“这次面对涉案人员多、押解路途远、办案环境陌生等不利因素,我们要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备齐警用装备和器材,调集专用囚车,明确责任分工和保密要求,充分做好人员、思想、装备、器材准备。”刘福军介绍说,根据该案异地执行、长途押解办案要求,实行“三对一”“一人一车”押解。为防止犯罪嫌疑人相互传递信息,采取不见面的方式错时上下车。途中,司法警察严格执行押解规定,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合理控制行车车速,确保车队整体行进。经过三个多小时连续行车,车队安全到达省内某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办案点。

俞某、张某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警务保障组协助办案人员完成拘留前体检。随后,俞某、张某被移送南京市某看守所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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