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泗洪检察微信公众号

编校 | 刘婉儿 审核 | 陈宁 马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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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造成伤亡后

他主动到公安局投案

但他却坚称

自己并不知道撞到了人?

“谢谢检察官,64万元赔偿款收到了!幸亏有你为我们家讨回公道!”2025年1月,被害人家属向检察官道谢。而肇事者张某,也获得了应有的法律惩罚。

撒了一个谎,需要无数谎去圆

2024年1月的一天晚上,运输队的张某驾驶一辆重型货车,在乡镇运送货物时,撞到行人王某,致王某死亡。事故发生后,张某驾车离开现场。

第二天早上,张某到公安机关投案,但他坚称对事故情况毫不知情。据张某交代,昨晚起了大雾,视线不好,路上听到了轻微的撞击声,但是没有在意。早上他发现车头部有损毁,正好运输车队群里提起昨晚乡镇某路段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就是他昨晚开车经过的路。他怀疑自己可能和事故有关,所以赶紧来投案。


(事故现场)

经调查,张某确实是肇事者。但由于事发路段位于乡镇路段,无现场监控,事发时间是冬季夜晚九点多,也没有人证,张某的话无从证实。公安机关认为,张某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全责,以构成交通肇事罪移送泗洪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24年5月,案件移送到泗洪县检察院。看到案件后,检察官陷入沉思,如果张某真的不知情,那么本案可能涉及罪与非罪问题,但是事实真如张某所言吗?

在查阅了肇事路段附近监控、调取张某通讯记录后,检察官发现诸多疑点。事故发生后,张某驾驶车辆没有按照既定运货轨迹行驶,很快消失在了沿途监控中。事故发生后,张某立即拨打电话给运输队负责人称自己车辆损坏,无法再运输货物。而且,张某还打电话给妻子李某,李某立刻驱车前往事故现场附近。次日凌晨四点左右,妻子才驾车带着张某一直返回家中。张某将事故车辆停放在离事故现场较远的偏僻无人废弃工程部。更欲盖弥彰的是,案发后两人的微信聊天记录已经被全部删除。

一般来说,行驶车辆正面撞击行人,毫不知情的概率极小。此时,检察官已初步判断,张某在撒谎,此案是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

调查核实,对漏洞逐一击破

面对这些“猫腻”,检察官随即展开对张某的讯问。而张某也好像有备而来,一些不合理的情形总是以各种理由搪塞过去。

张某辩解称,当天他路过乡镇的时候,刚拉完两趟货物,比较累,想在乡镇就地休息,才和负责人撒谎说车辆损坏了。同时,他也和妻子李某说晚上想早点休息,不回去了。因为自己之前作风不好,李某担心故态复萌,所以就立刻开车来找他。李某按照平时的运输路线,根据沿途货车运输轨迹找到张某,二人就在乡间小道上因为家庭琐事争吵了一夜,凌晨4时左右才和好并一起回了家。等到第二天,李某送张某去停车地方拉货时,李某看到车头有较大裂痕,询问是否发生事故,就让张某投案。至于为什么将车辆停放在废弃工程部,他说自己曾经在这个工程部干过活,比较熟悉。


(肇事车辆)

承办检察官又询问张某妻子李某,李某也坚称张某的所讲情况是事实。此后,检察官多次讯问张某、询问李某,向其阐述利害关系,如果坦白如实交代、认罪认罚可以从轻、从宽处罚。二人寸步不让,仍坚持自己说法。一旦涉及到细节、以及案件关键点,二人就称案发时间太久记不清了,案件就此陷入僵局。

由于辩解漏洞百出,再加上种种反常行为,检察官当即展开自主侦查。检察官先是让张某辨认了其车辆因事故脱落现场的零件,发现车辆撞击部位位于车头,毁损较为严重。

检察官调取了李某行车轨迹逐帧比,证实李某从家中前往事故现场是直接开往现场,这不符合寻找人的特征,而是明知目的地,直接驱车前往事故现场。

检察官还走访了运输车队和藏车地点,核实出当日天气是小雾,对驾驶情况视线影响不大,而藏车位置极为偏僻,与运输地点较远,也不合正常逻辑。

有了如上证据,经过检察官联席会议多次讨论,承办检察官认为:张某对事故情况不知情的辩解,与证人证言、在案证据不能印证,并且张某辩解极不稳定,关键细节支支吾吾,经常以时间过长记不清搪塞过去,证明力极低,不应当采信。最终,2024年11月,泗洪县人民检察院以张某涉嫌交通肇事后逃逸,对张某依法提起公诉,量刑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到四年。

耍小聪明,自讨苦果

提起公诉后,张某知道再也无法“投机取巧”,不久之后主动联系检察官,请求再给次机会,承诺肯定如实供述。

最终,张某交代道:事发当日,夜晚起小雾,视线状况较差,张某看到人影时虽然躲闪,但是没及时踩刹车。此次撞击声音和以往运送货物撞击声明显不一样,且声音较大,他确信撞到的是行人。但是,张某第一次遇到撞人事故,过于恐慌,不敢下车查看,就立即驾车离开现场,在附近的乡间小路上一边观察现场情况,一边思索接下来该怎么处理,也不敢回家,害怕该如何面对家庭。

于是张某向其妻谎称今晚不回家了,李某以为张某又在沾花惹草,就去张某所讲地点找寻张某。面对妻子的质问,张某仍不敢告诉其发生事故,就这样争吵了一夜。一方面是不敢面对发生事故,一方面害怕妻子知道不敢面对家庭,就这样纠结中度过 。

那一夜,张某心存侥幸,以为现场没人没监控就没人发现。直到第二天,妻子李某驾车送张某到货车处看到车辆头部裂痕时,怀疑张某开车出了事故。张某又看到运输微信群内的聊天讨论说,交警已经来车队调查情况。于是,张某防线崩溃,便到公安投案。投案时,张某仍不敢面对、心存侥幸,耍小聪明未向交警交代当晚明知撞到的是行人这一关键细节,企图逃避惩罚。

而且事故发生后,张某以为自己已经蒙混过关,没有认真对受害人家属致歉,仅赔偿丧葬费5万元,其余以家庭经济状况较差为理由,不进行赔偿。

检察官继续对张某释法说理,促成张某主动联系被害人近亲属,赔偿其64万元,取得被害人谅解,达成良好的社会效果。

最后,综合张某当庭自愿认罪,赔偿被害人家属并获得谅解,社会矛盾得以化解,该院认为可以变更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但鉴于张某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意图逃避罪责,当庭认罪系迫不得已,该院认为其主观恶性与其他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被告人应当有所区分,对其应当设置更长的缓刑考验期以准确评估其人身危险性的降低,因此建议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2024年12月24日,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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