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法官,太感谢您了,这30多万事关农民工工资的兑现,我们要了好几年,这下终于可以让农民工安心过个年了。”申请执行人周某和乔某感动地对执行法官姚威说。
2020年6月,原告周某、乔某在被告蒋某、张某手中承包了宿鸭湖水库清淤扩容某标段工程。原告带领工人辛辛苦苦干了两年多,与被告对工程款进行了结算,因被告拖欠部分工程款未付,原告诉至法院。案件经过审理,判令被告偿还原告款383576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仍然一直未给付案款,原告遂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上述款项中有很大一部分系原告应该支付的农民工工资,所以跟着原告干活的十几位农民工也很关注这起案件的执行,盼望执行法官能尽快执行到位,自己也能拿到血汗钱。
春节即将来临,汝南法院对涉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格外上心,确保农民工能够安“薪”过年。汝南法院了解到该案件涉及农民工弱势群体,且法律关系明确,立即启动涉民生执行案件“优先立案、快速流转”工作程序。执行立案后,案件承办法官姚威快速展开线上、线下全面查询,对被执行人蒋某、张某进行网络查控,但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有财产可供执行。考虑到被执行人蒋某、张某系外省人员,姚威从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理念出发,对被执行人蒋某、张某讲明诚信经营的重要性,讲清强制执行后果,督促其根据自身实际经营状况,拿出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和责任。通过反复释法明理和协调沟通,促使其承诺积极筹措资金优先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最终在情理说服和法律威慑下,被执行人蒋某、张某共同努力,各凑出19万元,于元月7日将全部欠款本息合计38万余元汇入法院指定的账户。该案件从执行立案到结案仅用了五天时间,彻底为十几位农民工解决了烦心事。
保障农民工工资执行到位,事关民生福祉,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汝南法院一直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加大执行力度,及时立案,专项执行,优先安排人力、物力执行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用高压手段对“老赖”形成强大震慑,依法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有效实现,用实际行动守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让每一位辛勤付出的劳动者都能过上一个欢乐喜庆、安定祥和的春节。
来源: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审:张建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