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4年,23岁的俊美状元郎出任临江县令,看上了一个美貌尼姑,要与对方欢好,尼姑将他劈头盖脸骂了一顿,却瞧上了状元的好友。数年后两人的丑事被告到了状元郎处,他该如何判?
唐宋时期佛教盛行,那时候的庙庵常常设雅间供来往的香客或是贵人休憩,并且当时对于香客的身份并没有太多限制,尼姑庵中入住男子也不算是稀罕事。
初秋寒凉,尼姑庵中的一处临湖假山传来阵阵丝竹声十分悦耳,县令张于湖随着声音寻去,正走到不远处的连廊处就看到了一女子在湖边抚琴。
波光粼粼的湖面将女子的身形勾勒出一圈微弱的光晕,虽然看不清脸,但只此这般便让他意乱情迷了,他不由自主的往前行了几步。
而这时候抚琴的女子也发现了来人,但她手中的动作并未停下,张于湖竟是情不自禁的念起了情诗,将她比作这月宫仙子,同时也不忘表达自己的向往之情。
这女子可是尼姑,自然听不得这样的“艳词”,于是也用自己婉转的歌声进行了回应,但是这张于湖可是并未放弃。
直到他失魂落魄的回到屋中,嘴里也一直念着小尼姑唱的“莫胡言,小神仙”这样的回应对他来说更是牵肠挂肚,无法割舍。
于是情动之时竟然还在梦中与尼姑相会,可是他到底是没有做出什么过分的行为,毕竟他是新上任的县令,仕途与一时贪欢孰轻孰重他还是很清楚的。
只是任职之后,他常常想起那晚的一幕,不由得心波荡漾,于是在一次与好友潘必正相会之时,便将此事说了出来。
好友一听倒是心生好奇,到底是怎样的妙姑能如此让人倾心,看着张于湖这样流连忘返的神情与眷恋,他的心中也不免为其打抱不平,决心要去会一会这个妙姑。
于是,第二天他便动身去往尼姑庵,这人没有什么官职在身,行事自然不用像朋友那样顾虑太多。
到了庵中安顿下来之后,他便常常夜间去假山处捉人,一日月色正好,那“仙姑”果然就来了,他看到那曼妙的身姿,听到那清丽的歌声,同样抑制不住内心的冲动。
接着他就快步上前言语撩拨,尼姑被吓了一跳,只觉来人莽撞的很,几番拒绝可是他依旧不为所动,步步紧逼,尼姑那里见过这样的场面,顿时脸色绯红,心神不宁。
可是这时候他却再次开口:“只求女菩萨能与我讲法,也算是功德一件。”
潘必正极会拿捏人的心思,尤其是这种没动过情的小女子,看着女子神情慌乱他心中的激情就越盛,之后两人也是常常相见,对诗念经赏花等等都做了。
等时机成熟的时候,潘必正就开始发动了攻略,试探小尼姑的心意,没有得到想要的答案就故作生气伤心的模样,没想到之后果然到手了。
小尼姑一句“遍身欲火难禁”已经让潘必正完全摊牌了,于是直接提出了“彩鸾同跨”的要求。
两人就这样在一处雅间将彼此彻底交付,之后两人更是交织缠绵夜夜贪欢,这样糜乱的生活让他们两人完全忘记了自己身处何地,甚至慢慢的连孩子都有了,两人更是难以割舍,谁知这事后来被县令知道了。
没错,就是张于湖,小尼姑一看此人端坐高堂心想:这下完蛋了,正当她戚戚然的时候,就听见:“即是如此,那你们便准备成亲吧。”
事实上,潘必正事先就与好友合计出一法子,说两人是自小结亲中途分开,如今再见得以再续前缘,如此这事圆满告结。
参考资料:
《中国文学史史纲》李修生 明代戏剧142~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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