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发布规划公示:
《泰安市小井周边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A-11地块修改必要性
一、基本情况
1、规划名称:《泰安市小井周边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A-11地块修改必要性
2、规划范围:碧霞湖南路以东、东湖路以北,用地面积约5.23公顷。
3、公示阶段:修改必要性公示。
二、修改原因:原审定《泰安市小井周边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A-11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含12班幼儿园一处),考虑周边现状情况,有关部门出具意见,取消A-11地块中原规划12班幼儿园,且因相关专项规划改变,需进一明确建筑高度、地下容积率及人民防空设施等有关规划控制要求。
三、公示时间: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18日。
四、公示意见征求
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话进行咨询,并通过信件、电子邮件反馈意见和建议。反馈意见和建议应说明所针对的公示事项、意见及理由或者依据。反馈者与公示事项之间存有利害关系的,应予以说明,反馈意见请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如反馈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大众新闻记者 王洪涛 实习生 蔡芹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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