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张国赛)为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减少环境污染,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居民平安过节,1月9日,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司法局走进晏城街道友谊社区开展禁放烟花爆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司法局工作人员通过开展法治讲座、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社区居民宣讲《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德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齐河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有关规定,阐释禁放烟花爆竹规定的重要意义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重点讲解全县禁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以及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燃放时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和违规燃放面临的法律风险,引导大家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争当烟花爆竹禁放的践行者、监督者和传播者。
此次法治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社区居民对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营造了人人知晓、人人遵守、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下一步,齐河县司法局将持续加大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力度,通过教育一个居民、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方式,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环保意识和法治意识,确保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