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
“你不能打开!”
“打开学校就不收了!”
在一家饭店里,突然传出女生的一声嘶吼,原本寂静的街道,被这一声崩溃的吼叫打破。
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让女生崩溃不已?
«——【·档案被撕毁·】——»
6月26日,四川泸州的一家饭店里,上演了一出让人崩溃又无可奈何的事件。
只见视频中显示,姐姐走到了前台的桌子前,看见自己的毕业档案被撕开,随即便发出了触电般的吼叫,而一旁的妹妹看见这一幕更是被吓的赶快躲去了一边。
姐姐对着她的妈妈大吼“这不能撕开你不知道吗?”“撕开了就没有学校收了!”“我不是提醒过你不要动吗?”
妈妈则在一旁淡定地说:“我又不知道,去档案室再补办一下不就好了。”反而觉得姐姐是在大惊小怪。
姐姐在饭店门口急的大哭,她知道这份档案被打开意味着什么,而自己的母亲却不理解自己。
«——【·“无知”是原罪·】——»
然而,这份视频被流出在网络上的并不是姐姐,也不是妹妹,而是她的妈妈。
在社交平台发布了这段视频后,这位母亲甚至还配文称“拆了大小姐的东西不敢动”,这不就相当于母亲想让大众都看看自己的女儿有多么的不懂事吗,所谓“家丑不可外扬”,哪有让外人来批评自己女儿的道理,更何况这件事明明不是孩子的错。
从视频中我们也可以看出,拆开的档案袋上明明印着“禁止拆封”的字样还有封条公章,这位母亲还是执意将档案袋拆开,而且通过她发布在社交平台的视频和文字来看,她是识字的。
这说明这位母亲就是窥探孩子隐私成了习惯,才毫不在意孩子在此事发生之前,提醒过她不要拆开这个档案袋的话。
«——【·网友众说纷纭·】——»
这个案件曝光在大众视野之后,迅速登上了热榜,引来了许多网友的热烈讨论。
有的网友说:“这位母亲在社交平台还说,自己实在没忍住才看了这封档案,这真是完全不把女儿说的话放在眼里啊!”
还有的说:“这位母亲用自己无知毁了孩子的未来!”
但也有另一些网友说:“这个女孩真是不懂事,不管咋样也不能对着家长大吼大叫啊,真不孝顺!”
但其实,这件事还真跟孝顺无关。明显是这位母亲有错在先,偷窥孩子隐私就算了,还将这么重要的东西拆毁。女儿看见这一幕,情绪激动属于正常,毕竟这份档案是要跟着孩子一辈子的。
«——【·档案的重要性·】——»
那学生的档案袋到底有多重要,为什么说不允许任何人私自拆开呢?
通常,我们在学校时的重要文件都存放在这份档案里。这份档案里面记录了我们的学业成绩,是否有违纪违法行为等等,是十分私密的,任何个人都不能打开。
档案袋里的资料都是非常重要的,它会记录你从小学到大学以及到考研考公所有的信息。
如果弄丢了,对我们今后的学业都会有很大的影响,有的学校甚至可能会因为你的档案破损而不接收你这名学生,毕竟没有哪个单位或学校敢私自将你的档案再次装订。
如果随意翻阅档案,可能会导致档案丢失、损坏或被人篡改,从而对学生的前途产生不良影响。
如果擅自拆开,可能会被具备档案管理资格的机构拒绝,严重的还会被记入诚信档案,对今后的考公考研都会有影响。
为了保证毕业档案的完整,学校会在档案上贴上封条,并且叮嘱学生和家长,不要拆封。而此案件的家长,则是直接无视档案上的警告文字和女儿的提醒,就因为自己的好奇心而断送了女儿的前途。
«——【·补救程序复杂·】——»
那如果档案袋已经拆封,还是有一定的补救措施,不过程序相当麻烦。因为,拆封过的档案就是死档,已经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应。
因此,在拆封后应及时向学校或有关领导汇报,以便给予指导和协助。要尽早封存,这样才能保证档案的完整,避免更多的麻烦产生。
如果档案袋在我们自己手中被拆开后,发现资料缺失,还需要去学校开具档案遗失证明,然后前往自己的小学至大学手写补办档案申请书,不过这样的难度还是很大的,毕竟有些学校由于时间久远,很难帮你重新找资料证明等等。
将缺少的资料补齐后,然后交给学校的档案室,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查,然后在资料上盖上章,密封起来,这样才算重新装订好。
进行这么困难的补救程序,会消耗大量的时间,还有可能补办不成功,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随意打开毕业档案,这是对自己的一种负责,也是对他人的一种负责。
«——【·以案释法·】——»
第一、视频中这位母亲不顾女儿提醒,私自拆开女儿毕业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14条规定,应当归档的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者据为己有。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母亲犯下的罪却要女儿自己承担,这样的愚蠢行径,放到哪家子女的身上,都会觉得崩溃。
第二、该案件中的母亲侵犯女儿隐私,并在事后认为女儿小题大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16条规定,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未经个人同意,不得非法获取、使用、加工或者向他人提供信息。
这位母亲私自打开女儿的档案,并未经授权查看档案中的个人信息,不仅造成对女儿隐私的侵犯,还使档案失去法律效应。
第三、这位母亲在得知档案不能随意拆封之后,不但不承认错误,反而将视频发至公共社交平台供大众评论,并且语句中带有引导公众倾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规定,散布虚假信息,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可能被视为犯罪。
虽然该案件中的母亲罪不置此,但也需要大家以此为戒,不得随意在网络平台散播恶意视频以及损坏他人名誉。
«——【·总结·】——»
这件事也需要大家引发对文件管理的重视,在如今这个信息爆炸的社会,加强对自己档案信息的管理,以免让有心之人有可乘之机。
从这个案件中,我们需要明白,家长在教育自己的子女时,也需要扩展自己的知识面,千万不要做了“无知”的事却不自知。
懂得尊重孩子的隐私,虽然是一家人,但也要有互相的独立空间,否则,这样的案子还会反复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