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5日,绍兴柯桥区发布《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通告》,详细划分了烟花爆竹的禁放区域、时间等,然而,依然有人心存侥幸心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1月6日,记者从柯桥区公安分局了解到,自通告发布以来,柯桥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政处罚24人;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政拘留1人(五日),收缴烟花爆竹252箱。
12月27日,杨汛桥派出所启用无人机进行高空巡查时,在孙家桥居委会捕捉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痕迹。随后,无人机锁定了违规燃放的具体位置,并完成拍照取证工作。收到无人机传回的信息后,巡防警力迅速行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将涉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人带回询问,并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12月31日晚上9点左右,马鞍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一名男子在马鞍公园燃放大型烟花,多次劝告无果。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带队前往事发地点进行处置。经询问了解,因为孩子想看烟花,感受新年气氛,男子以为已经离开居民区,便心存侥幸燃放烟花。民警及时劝导制止,男子深刻认识到错误,并上缴剩余烟花。目前,该男子已被依法处罚。
12月31日晚上11点许,湖塘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有3名年轻男女在湖塘游船码头燃放烟花爆竹,民警上前进行处置。经询问,3名年轻男女相约元旦跨年,并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来庆祝新年到来。民警现场对3人进行劝导并作出处罚。
柯桥警方提醒,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污染空气、影响市容,还极易引发火灾和安全事故,甚至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接下来,柯桥警方将继续严厉打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广大群众应该遵守“双禁”规定,共同营造宜居生活环境。
附: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一览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绍兴市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公布了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含滨海新区),具体情况如下:
越城区
塔山街道、府山街道、北海街道、稽山街道、城南街道、迪荡街道、东湖街道、灵芝街道、东浦街道、鉴湖街道、皋埠街道、陶堰街道、斗门街道、马山街道、孙端街道、沥海街道16个街道行政区域范围以及富盛镇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柯桥区
柯桥街道、柯岩街道、华舍街道、湖塘街道、钱清街道、杨汛桥街道、马鞍街道、齐贤街道、安昌街道、福全街道、兰亭街道等11个街道行政区域范围以及夏履镇、漓渚镇、平水镇、王坛镇、稽东镇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上虞区
百官街道、曹娥街道、东关街道、道墟街道、梁湖街道、崧厦街道6个街道行政区域范围,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片区)、海涂托管片区、小越街道以西区域、驿亭镇以西区域以及章镇镇、丰惠镇、上浦镇、汤浦镇、永和镇、谢塘镇、盖北镇、长塘镇、岭南乡、陈溪乡、下管镇、丁宅乡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海涂托管片区:
注:
1.各乡镇建成区,上虞区小越街道、驿亭镇禁放范围详见各区公告。
2.越城区斗门街道、马山街道、孙端街道、沥海街道,上虞区海涂托管片区禁放工作由滨海新区负责实施。
在禁放区内,任何单位、个人在任何时间均不得燃放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燃放、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12345。
内容来源:绍兴发布、柯桥日报等
法律支持:
浙江学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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