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吃一堑,长一智”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被交警部门查处的驾驶人

通常会痛定思痛

认真掂量违法成本

拒绝酒驾


可偏偏有人不吸取教训

以身试法,心存侥幸

直到被查处后

才追悔莫及


2025年1月2日23时许

张某饮酒后

驾驶一辆电动正三轮载货摩托车

沿灌云县伊山镇某路段行驶时

被灌云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经现场呼气式检测

酒精含量为69mg/100ml


检查过程中

民警发现驾驶人“面熟”

隐约觉得曾在执法时查处过此人

面对交警的询问

驾驶人张某尴尬说起

之前被其处罚过的经历


原来张某在2024年3月时

便因无证饮酒驾驶机动车

被灌云交警大队行政处罚过

然而,张某不知悔改

心存侥幸觉得不会被查到

谁料这次又被同一名交警查获


“都说吃一堑,长一智,你怎么就明知故犯呢。”

民警恨铁不成钢地说道

张某既后悔又羞愧

保证今后一定遵纪守法,不再酒驾!

第一次酒驾“罚”第二次酒驾“拘”

此次张某属于“二次酒驾”

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醉”与“罪”相连

“驾”与“家”同重

别让今天的一时冲动

成为明天的后悔莫及

更不要一而再

触碰法律的底线

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拒绝酒醉驾,平安回家!

连云港市广播电视台新媒体运营中心

来源:连云港交警

编辑:顾同庆

初审:徐蓓蓓

复审:段潇

终审: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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