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锦旗,一份肯定。寥寥数语,是对大理市法院的认可,更是一份沉甸甸的信任。它书写着大理市人民法院为人民服务的点点事迹,更饱含着人民群众的真挚感情。

每一面锦旗背后,都有法院人秉持为人民服务的初心,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维护当事人权益的一段故事。

“人民法院为人民 执行给力暖民心”

“迎难办案 雷霆执行 刚柔并济 执法为民”

大理市某建筑服务有限公司诉某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经大理市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某建设有限公司支付大理市某建筑服务有限公司工程款1123923.81元、利息和迟延履行金。因到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大理市某建筑服务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向大理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无财产可供执行,大理市法院于2023年7月24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4年1月,申请人提供了被执行人某建设有限公司在寻甸一公司有尚未领取的工程款,田艳丽法官立即赶往寻甸该公司核实财产线索。核实后向该公司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了被执行人尚未领取的工程款并待上述款项具备支付条件时扣划至大理市法院账户。

之后,协助执行人擅自向被执行人支付了工程款6242248.62元,大理市法院得知这一情况后,随即向协助执行人发出了《责令协助单位追缴通知书》。因协助执行人未将款项追回,大理市法院裁定协助执行人在擅自支付而未能追回的款项范围内承担责任。后田艳丽法官多次到寻甸跟进工程款事宜。

最终,被执行人和申请人于2024年12月14日协商一致减免利息,并支付工程款1346813.41元。至此,案件执行完毕。


800万履行完毕,“棒”

2022年,大理白族自治州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案,案件执行标的为借款本金800万元及利息,大理白族自治州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向大理市法院申请执行。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大理市人民法院扣划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2961134.80元,并查封了被执行人在祥云的土地(因执行标的受限,未对上述土地进行进一步处置)。执行过程中,为督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大理市法院对被执行人进行限制高消费。2023年4月12日,执行人向申请人转付150万元,并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

后因被执行人未履行和解协议,大理市法院恢复执行,杨神舟法官带队多次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经过近700天的努力,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申请人减免利息43万余元的基础上,被执行人在12月5日将所有款项履行完毕。


每一面鲜红的锦旗,每一句感谢的话语,每一次当事人的肯定和鼓励,都是群众对大理市法院执行工作的肯定,同时更是对未来工作的激励和鞭策。

下一步,大理市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强制执行与柔性执行并重,努力用最短时间、最强力度,在最大程度上将胜诉当事人“纸上权益”兑换成真金白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来源:大理市人民法院

编辑:陈丝华

值周:胡亚玲 杨丹妮

主编:李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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