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重点领域,维护公共安全;紧盯讨薪难题,促进和谐稳定;加大救助力度,传递司法温情;依法能动履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2024年以来,晋安区检察院坚持党建业务同题共答、相融并促,深入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求真务实和担当实干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年来,41个集体和个人获得市级以上奖励表彰,15个案件入选省级以上典型案例。

一项项亮点工作、一个个典型案例、一名名检察榜样,讲述着“映象·晋检”的生动故事,镌刻着晋安检察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责任与使命。


01

以硬举措优化软环境

2022年前后,以犯罪嫌疑人颜某为首的团伙,在榕设立13家空壳外贸公司,通过代理记账人员助力,先后为94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5651份,税款合计约1.81亿元。他们还以虚构出口贸易材料向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骗取国家出口退税金额约1.45亿元。

在另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中,存在代理记账行业人员通过注册公司、申领营业执照、银行开户等方式,为电诈团伙洗钱提供对公账户帮助。

检察官发现,在很多刑事案件中,代理记账人员往往对其服务企业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状况不甚了解,在开展代理记账服务工作上,通常按照企业要求进行,这无形中大大增加了帮助企业虚开发票、偷逃税款等违法犯罪风险。

2024年6月,晋安区检察院向该区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从源头上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收到检察建议后,区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及时加强行业监管和行为监管,开展专项行动,推动行业规范执业。

推动代理记账行业规范执业,是晋安区检察院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

2024年以来,晋安区检察院一体落实平等保护,以检察履职“硬举措”优化营商法治“软环境”。

——建机制。出台“晋检·力护企”8条意见,联动福兴经济开发区检察护企联络站,与中铁十六局港后铁路项目部、市和区女企联开展党建联建联创,打好团队作战、机制保障、共治共享组合拳。

——摸实情。区检察院领导与重点企业结成对子,常态化走访联系重点园区企业48次,解决法律诉求12个,开展大型涉企法治宣讲5次。

——重惩处。依法严惩破坏公平竞争和侵害企业利益犯罪60人,紧盯招投标领域、企业内部腐败、涉税领域等重点领域犯罪治理,起诉20人。办理全国最大网约车公司52名司机骗取路桥费73万元系列案等。


02

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美

近年来,随着晋安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野生动植物数量日益增加。2022年以来,男子陈某等12人涉嫌非法持有枪支、非法狩猎被警方抓获。

晋安区检察院在厘清全案事实,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对轻罪治理和社会治理进行了一体落实。对犯罪情节较轻,系初犯、偶犯,且认罪认罚,并符合法定不起诉条件涉嫌非法狩猎罪的犯罪嫌疑人王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意见书,建议对王某作出行政处罚,其余8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


刑事部分完结后,该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请求判令被告程某、伍某连带承担动物资源损害赔偿费用1.8万元,连带承担赔偿金3.6万元,并就他们非法狩猎的行为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晋安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该院在审查生态刑事案件时,对于犯罪嫌疑人违反法律规定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致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后果的,应同步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行政机关加大野生动物保护监管力度。经审查作出不起诉决定的,还应通过行刑反向衔接程序建议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确保罚当其错。

据统计,2024年以来,晋安区检察院共办理非法狩猎案件11件15人,办理野生动物资源管护生态领域公益案件9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8名犯罪嫌疑人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公益劳务时长325小时,以“检察蓝”守护生物多样性之美。


与此同时,该院持续落实“林长+检察长”机制,运用检察建议督促加强护林员管理培训,深化“晋心守护·生态+”检察协作,共筑晋安绿水青山生态屏障。他们还与相关部门会签双碳司法协作机制,促成占用林地单位前往海峡交易中心认购碳汇156吨,一体推进惩治犯罪、修复生态,守护福州“后花园”的鸟语花香。

03

以“简案快办”跑出司法加速度

2024年11月15日,由晋安区检察院适用速裁程序提起公诉的5起轻微刑事犯罪,在福州市执法办案中心速裁法庭集中开庭审理。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与罪名,简明扼要进行示证,发表公诉意见,审判员结合案件事实与被告人认罪态度,简化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等环节,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并当庭宣判。5起案件庭审用时不到1小时,大大节约了司法资源。

“我们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发挥‘关口’作用,对速裁程序案件的适用范围进行把关,在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启动速裁程序,集中受理、集中起诉、集中开庭,极大缩短了办案周期。”晋安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林怀德表示。


据介绍,2024年3月,晋安区检察院同公安、法院联合出台了全市首个“简案快办”机制,实现了轻微刑事犯罪案件“三集中”,即公安机关集中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集中提起公诉、审判机关集中开庭审理,这一探索建立在减司法资源不减当事人权益基础上。截至目前,已探索适用该机制办理了135件,切实提高了执法效率,节约行政资源,提升执法质量和满意度,促进了社会和谐。

2024年以来,晋安区检察院针对晋安治安形势发展,以醉驾、诈骗、盗窃、掩隐等轻微刑事犯罪治理为抓手,系统推进一体化办案、速裁案件集中开庭,办案提速约30%,打造“轻优+”刑事检察工作晋安检察样本,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

此外,相较2023年同期,2024年晋安区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案件数同比降幅39%,直接反映出该院在打击犯罪和构建轻微刑事犯罪治理体系的工作成效。

04

以闽台融合撑起法治蓝天

“当灯光熄灭,烛光亮起的那一刻,我仿佛找到了重新出发的勇气,以后我会好好学习,不再做错事。”2024年8月,在距离新学期开始前的最后一周,因犯罪被判处缓刑的学生小陈,在参加晋安区检察院联合多部门举办的家庭教育培训活动后,握着台胞司法社工汪雅媚的手潸然泪下。

办案办案检察官介绍,小陈因犯盗窃罪,检察机关对他提前起诉前,就协同司法社工汪雅媚进行帮教。在对小陈的成长经历、家庭背景、犯罪原因进行更深入社会调查后,检察官汪雅媚立即对他进行心理疏导。同时,还找到其母亲,争取家长一同帮教。


随后,晋安区检察官和司法社工汪雅媚持续对小陈和家庭开展关护帮教挽救工作,对其进行法律教育、家庭教育、心理辅导等,掌握其思想动态,及时调整帮教措施。渐渐地,小陈不再排斥检察官和司法社工的帮教,逐渐敞开心扉。看到一个积极向上的小陈,检察官和司法社工都松了一口气。

晋安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刘娟介绍,在未成年人司法社会体系建设方面,海峡两岸司法社工可以取长补短、相互借鉴、分享经验,促进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新格局,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为此,2024年以来,晋安区检察院搭建“合作式”平台,依托两岸社区交流中心暨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集成涉台司法服务平台,引入6家涉台社工组织、17名在榕台湾社工、3名台湾心理教育专家、5家台资企业观护基地,开展涉罪错未成年人两岸家庭线上线下同频帮教活动,创新“未成年人检察+涉台检察”工作模式。同时,汇聚“多元式”力量,联合共青团晋安区委在桂溪社区举办闽台融合青少年成长营活动,共促法治文化与非遗文化双向奔赴,为闽台未成年人增进友谊和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司法为民践初心,高效履职谱新篇。晋安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2025年,将紧紧围绕高质效办案,持续擦亮忠诚底色,增强检察履职担当,为建设高品质现代化中心城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记者:张铁国 通讯员:张久动

编辑:黄绿咏

审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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