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6日福建日报第7版

近日,漳州市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第四次检察技术工作会议上,以《建立检察技术“一体两翼”机制——助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主题作经验交流发言。近年来,漳州市检察院围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检察技术职能,为检察办案提供有力支撑,保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检察与技术“相拥”

会上,漳州市检察院副主任法医师刘龙清从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手里接过第一批“全国检察技术专家”的证书。


“法医的重要职责,就是要为生者权,为死者言。”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中,刘龙清团队通过审查病例报告与现场勘察,抽丝剥茧,发现了死者死因的重要线索,为案件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据支撑。

检察机关办案一线部门常常需要对案件伤情、死亡原因、因果关系等进行审查判断,为此检察技术部门与业务部门建立内部联动协作机制,形成检察技术与案件办理同频共振。比如,自2008年起,漳州市检察院检察技术部门与监所检察部门(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前身)联合建立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法医学文证审查制度,要求全市两级监所检察部门在出具审查意见前,必须进行法医学文证审查,有效弥补了监督的盲点,确保办案质量。

权威与技术“相伴”

为了让检察技术工作更进一步,漳州市检察院建成占地300多平方米的司法鉴定中心,配备200多万元的专业设备。在组建强有力的检察技术队伍方面,漳州市检察院于2015年4月成立“刘龙清劳模工作室”,整合全市检察机关13名专兼职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法医专业技术人员3名,司法会计5名,电子数据技术人员5名。在检察实践中,针对业务需要,统筹调配全市检察技术人员,一体履职,提升检察技术助力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为确保技术性证据审查的权威性,漳州市检察院不断完善审查工作规范性:加强程序规范,在严格初审的基础上出具正式的审查意见,对不同意原鉴定结论或建议补充鉴定、重新鉴定的案件实行说理和集体讨论制度;加强全面审查,采取书面审查和实质审查相结合的方法,除书面审查案情和病历外,对发现有疑点的案件,要求送审单位及时将X射线、CT片、病理切片等关键性材料及电子数据送交审查,需要被鉴定人相关检查的,法医到医院进行全程监督;加强跟踪监督,对不同意原鉴定结论或建议补充鉴定、重新鉴定的案件,采取严格的流程予以跟进。

迄今为止,已审查了约2万余件,纠错补漏案件400多件,检察环节的审查意见均被法院采纳。

创新与援助“同行”

2021年底,漳州市检察院针对对口援助的西藏昌都市检察机关在法医技术助力办案方面的空白,发挥“刘龙清劳模工作室”法医技术优势,通过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创立法医援助“云平台”,在全国首创以“云”援助方式,共建人身伤害案件技术性证据审查协作机制,开展专项帮扶,常态化助力公正司法。

依托该机制,昌都市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及人身伤害的刑事案件时,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或当事人及其辩护人对鉴定意见提出异议,或检察人员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均可通过“云平台”委托漳州市检察院进行技术性证据审查。

2021年机制建立以来,刘龙清团队通过法医援助“云平台”办理技术性证据审查案件186件,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错补漏,防止错案产生。

来源:福建日报、漳州市检察院

责编:贺华锋 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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