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益阳创业

满足条件可以领取

一次性创业补贴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相关单位:

为鼓励扶持我市各类群体创业,实现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印发 <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 的通知》(湘人社规〔2024〕2号)等文件规定,现就开展益阳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一)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学生、高等院校和大中院校、高职院校、技师学院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学生)。

(二)返乡入乡农民工(2021年10月后返益农民工)。

(三)就业困难人员(指已办理城镇失业登记,符合县市区就业援助认定的人员)。

二、补贴条件及标准

自2022年10月1日起,首次在益阳市(含县市区)登记注册创办小微企业或注册个体工商户,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含创业者本人)、且依法履行了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的上述三类人员,可一次性给予一万元创业补贴。

三、申请资料

(一)《益阳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1)。

(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四)经营实体在银行开设的对公账号或注册个体工商户本人的邮政银行卡号。

(五)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有效证明资料:

1.税务部门开具的纳税凭证(按季度提供即可)或银行经营流水(银行流水多的企业,可视情况每个季度抽取1天提供即可);

2.门面租赁合同及租金支付凭证。开办网店的,可提供网店网址和登记注册网页截图、支付平台收支明细等。

(六)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等复印件(首页和签字盖章页)。

(七)人员类别证明资料:

1.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大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返乡入乡农民工:户口本,返乡入乡前在益阳市外缴纳社保证明或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用工协议。

3.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如是残疾人员、退役军人,仅需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报流程

三类人员向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地所在县市区或市人社局就业部门申报,报送《益阳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1)及申请资料。

五、不能享受补贴的情形

(一)已享受过益阳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优质初创企业补贴的不能申报益阳市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已申报过益阳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本文件自2024年11月12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


1.益阳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docx

2.益阳市一次性创业补贴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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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益阳人社

编 辑:陈晓林

一审:陈晓林

二审:周丹

三审: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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