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终岁尾,菏泽市人社局联合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总工会等部门,自12月1日起,开展以“阳光仲裁促和谐.惠企利民助发展”为主题的宣传服务月活动,面向全市企事业单位、建筑项目工地和广大劳动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服务活动,聚焦为民服务质效,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走出去“零距离”普法
12月4日,菏泽市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启动,大剧院人头攒动,热闹非凡。在市人社局法律咨询台前,市人社局的工作人员正向劳动者及用人单位发放劳动维权、劳动仲裁知识等宣传材料,并且耐心解释解答群众的疑问。“这次普法宣传活动真是太棒了,在家门口都能享受法律服务,‘零距离’面对面解答法律疑惑的做法真好!”经典数码大厦某企业员工李先生高兴地说。
上述活动只是系列宣传服务活动的缩影,市仲裁院在以往青年仲裁员志愿者队伍基础上,扩充人员力量,成立由院长任组长、15名仲裁员为成员的5支仲裁员志愿者队伍。活动期间,全院志愿者通过进街道、进园区、进企业,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劳动法规政策、用工体检等宣传普法和上门服务10余场,设计制作、发放仲裁政策问答1000余份,千余名群众参与活动并受益,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二、请进来“沉浸式”培训
12月5日,菏泽市工人文化宫,一场别开生面的劳动争议调解员培训会正在召开,全市70余名从事劳动法律相关工作的人员参与培训,由法院、人社、工会等专家进行集中授课,授课后现场组织了调解演练,演练后进行了统一考试,菏泽市人社局为通过考试人员颁发了调解员证书。与会人员纷纷表示,这次培训班非常有创意,既有系统的理论解读、真实的案例解析,也有沉浸式案例模拟,管用的处置办法,大家收获满满。
调解仲裁业务培训也是此次活动的一大亮点,市仲裁院结合当前形势下的劳动人事争议热点问题,围绕增强企业法律意识、规避用工风险、规范经营管理等内容开展,通过“以案释法”“以法论事”等形式将抽象的理论知识转化为生动鲜活的事例,详细解读了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帮助企业树立法治意识,实现对劳动争议纠纷从“要我预防”到“我要预防、我会预防”的转变,并现场解答了企业在实际管理中遇到的社保缴纳、女职工生育保障、职工离职纠纷处理等问题,进一步增进了社会公众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了解和认识,助推“阳光仲裁”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一对一“问诊式”服务
12月9日,在鄄城的一处建筑工地,随着鄄城县人社局仲裁院流动仲裁庭的庭审结束,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得到顺利化解。在庭审现场,仲裁员指引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发表辩论意见,积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行使,同时将柔性调解理念贯穿调解过程,释法说理,情法贯通,取得了当事双方的积极回应,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3.5万元工资。
市仲裁院紧盯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多而难立、立而难审、审而不快等难题,联合劳动监察、市住建局等部门,结合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走进辖区工地一线,开展一对一“问诊式”服务。对项目工地开展拉网式排查,就农民工劳动合同履行、工伤申报程序、劳动报酬支付等问题进行深入摸排,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台账。对发现的欠薪风险点的企业,下发仲裁建议书,指派专人管理,指导建筑企业落实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等用工制度,实现劳动争议风险的早介入、早化解。对在排查过程中受理的欠薪案件,开设流动仲裁庭,实行案件速裁,做到快立、快审、快结,为农民工打开绿色通道,现场解决欠薪争议。全市共通过流动仲裁庭办理案件17件,调解案件29件,调解欠薪金额263.4万元,有效维护全市社会大局和谐稳定。